• 索 引 号:XM00123-09-04-2025-002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2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1-22 08:45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多举措推进普法宣传,深化“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我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履职根基。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专题学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次宪法修正案解读》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将法治建设核心要义融入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坚持“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的考核制度。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共有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均有指派业务分管领导出庭应诉;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庭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功能;主动加强与法院的联动对接,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召开全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联席座谈会,深化府院联动,共同推动医疗纠纷源头治理。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标准规范。一是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审查。印发《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我委办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召开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会议的情形及程序作出规定。本年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14件,其中经集体研究讨论5件。二是依法依规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本年出台的2份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开展审查,并及时办理备案。三是积极开展卫生领域标准化制定修订工作。本年共推荐31个项目申报省、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7月,全国医疗卫生领域首部两岸共通标准《“无陪护”医院服务规范通用要求》发布。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任。一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公开。印发《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我委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等事项的通知》,公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等信息。二是完善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和监督模式。通过开展驻点监督、跨部门联合抽查、医疗乱象专项监督、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等,重点在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11个专业开展随机监督抽查,本年共抽取1837家单位,任务完结率100%。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将不予行政处罚的事项由原先的26项调整为32项,拓宽柔性执法的范围。本年共做出不予处罚案件5例。四是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指导失信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及时开展信用修复。五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举办执法人员培训4场,涉及行政法理论、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卫生等领域;举办执法沙龙2场,讨论了典型案例、规范化执法等内容。

      四、强化权利运行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一是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本年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2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0件,按时办复率100%。答复内容均得到代表、委员的肯定。二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审查要求,提高工作透明度。本年度委机关信息主动公开数93条,共办理申请公开件13件。三是畅通信访渠道,防范化解纠纷。对群众网诉、来信、来访所涉问题,做到一查到底、必查清楚、必有结果,接收率、联系率、答复率、反馈率、办结率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98.7%。四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我委重大决策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合法性审查,并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聘请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并请系统内具有律师资格证的6位工作人员作为公职律师,共同协助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法律服务。

      五、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治保障。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和《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清单式列举普法重点和时间进度安排,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推动落实。二是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在市卫健委“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了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川大华西厦门医院三支普法志愿者中队,充分运用志愿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志愿者注册人数达131人。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信用记录关爱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主流媒体常态化、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

      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全年办结行政许可事项5148件。一是探索“零材料”审批模式。开展两项“零材料”改革试点,申请材料数从原来的每件3份减少为0份,本年办结38件,节省材料约114个。二是推行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试点实施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事项承诺准营即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本年办理1515件,减少材料5909件。三是上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2.0版集成套餐服务,放宽部分申报条件,新增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事项、半流程申报功能等,将七个“单事项”组合成“一件事”,本年共办结5942件。

      我委法治建设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健康教育与法治宣传的融合仍需加强;宣传方式有待创新,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科学立法;进一步加强行政裁量基准的动态管理,继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做好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推动两岸标准共通试点;开展多元化的法治宣传,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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