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4-2025-001
- 备注/文号:厦卫政法〔2025〕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3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时间:2025-01-13 14:48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委机关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动态调整。经委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厦卫政法〔2018〕74号《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与厦卫政法〔2022〕233号中有关《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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