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4-2024-005
- 备注/文号:厦卫政法〔2024〕14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4
各区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厦门市信用办《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厦信用办〔2024〕4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订了《厦门市卫生健康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卫生健康系统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根本出发点,以信筑基、用数赋能,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信用更有效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卫生健康厦门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力量。
一、提高行政管理数据归集质量。落实“双公示”数据质量“双周通报、季度提醒”机制,紧盯“双公示”数据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100%目标,规范、准确、完整上报“双公示”数据。按时完成信用异议信息核查、处理和反馈。推进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其他行政管理信用信息参照“双公示”数据评估要求应归尽归。(责任部门:各区卫健局;委政法处、监督处等相关处室)
二、修订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及时修订我委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规范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加强信用领域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各区卫健局;委政法处、规信处等相关处室)
三、拓展公共信用报告应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权益保障,在金融、商务经营、行政管理等场景全面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按照有关规定查询使用公共信用报告,鼓励拓展公共信用报告应用领域。(责任部门:各区卫健局;委政法处、规信处、财务处、人事处等相关处室)
四、推广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推进信用承诺制,以清单制管理推进信用承诺目录迭代更新。探索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完善“审管执信”闭环管理,建立差异化信用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高信用承诺数据归集量。(责任部门:各区卫健局;委政法处、监督处等相关处室)
五、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结合国家、市级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完善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将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不断扩大卫生健康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实施范围,形成卫生健康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文件、指标体系和应用案例。鼓励政府购买服务时优先推荐TSC5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责任部门:各区卫健局;委监督处、政法处等相关处室)
六、开展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依法依规审慎认定严重失信主体,落实失信惩戒措施,提升查中反馈质量,完善失信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突出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治理台账,分类施策,积极引导符合退出条件的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退出,持续降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失信主体数量和占比。(责任部门:各区卫健局;委政法处、监督处等相关处室)
七、推动信用建设规范有序。有效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修复制度,为失信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加强对失信主体的教育培训,完善约谈教育机制,督促失信主体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切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杜绝新增政府机构严重失信主体。在重大项目投资、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开展合同履约信用建设,依托信息系统对卫生健康领域相关合同的签约、履约、违约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置和分析,建立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合同交易风险。(责任部门:各区卫健局;委政法处、监督处、规信处等相关处室)
八、推进个人信用白鹭分提质扩容。持续深化信用就医应用成效,扩大信用就医机构覆盖面,解决住院过程的信用就医问题,将信用就医服务扩大到住院等场景,提升就医体验及效率。围绕“信用+基层治理”“信用+执法监管”等方面推进治理方面信用应用场景,打造服务方面惠民便企应用,增强人民群众信用获得感。(责任部门:各区卫健局;委财务处、规信处、基层处、监督处等相关处室)
九、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以党建带诚建促发展,加强诚信教育普及,以诚信文化活动、信用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发布、创新做法推广等方式,积极组织“诚信万里行”等宣传活动,加快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诚信建设。结合行业监管特点,梳理导致医疗卫生行业失信高发、频发的风险点问题,加大日常宣教力度,提前预防各类失信问题发生,提高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及时总结宣传信用建设在提升政府效能、服务经济发展、惠民便企助农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争取获得国家有关部委、中央有关媒体认定并在全国进行推广。积极参加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委组织、指导的全国性信用建设相关活动,提高信用厦门品牌影响力,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责任部门:各区卫健局;委政法处、监督处等相关处室)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