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4-2024-004
- 备注/文号:厦卫政法〔2024〕12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4
各区卫健局,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决策部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着力点,突出重点专项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动健康厦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抓好组织实施。强化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制定印发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紧盯“关键少数”,结合开展党纪教育相关工作部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积极参与党内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试行办法》,全面客观评估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配合做好上级部署开展的有关法治督察工作。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旁听庭审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能力。(责任处室:委人事处、机关党委、政法处等相关处室)
二、聚焦服务中心大局,从严开展卫生健康领域法制审核工作
切实履行卫生健康法制审核职责,严格依标准和程序开展审核,重点纠治违反法律法规、超越部门权限、法外新设准入和处罚事项、干预经营自主权、有违公平竞争原则以及程序违法等易发问题。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制度,确保“非禁即入”常态长效。开展涉及行政复议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市场公平竞争等规章清理工作。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常态化机制。对于规范性文件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起到警示惩戒作用。(责任处室:委政法处等相关处室)
三、聚焦提升执法水平,纵深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持续完善卫生健康领域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根据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调整公布行政裁量基准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即:不予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和免于行政强制事项“四张清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立案、处罚、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处室:委监督处、政法处等相关处室)
四、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法治化
以集成化、便利化为导向持续探索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跨部门办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总结“出生一件事”等好经验,主动积极推出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好做法,推进行政审批服务由“串联办”改为“并联办”,不断提升工作效率。要加强审批与监管系统之间数据共享、工作互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五大监管模式,精准发现问题,深入挖掘问题,对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加强监管,防止“一放了之、放而不管”问题产生。(责任处室:委政法处、监督处等相关处室)
五、聚焦法治社会建设,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新颁布实施法律的普法宣传,加大力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以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等。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全员普法。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加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多渠道、多角度创新普法形式和普法内容,增强普法宣传效果。(责任处室:委政法处、医政处等相关处室)
六、着力预防化解医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专家作用,推进专家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信访积案化解,引导和服务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创新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制度机制。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责任处室:委医政处、办公室、政法处等相关处室)
七、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融入医疗机构运行和发展全过程。
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新入职人员开展一定学时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各专业领域继续教育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法律法规内容,促进从业人员知法守法不违法。不断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符合医疗机构自身特点的法律顾问方式,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强化合规管理和合法性审核,推动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执业、依法管理。(责任处室:委医政处、政法处等相关处室)
八、坚持标准制定与实施并重,深入做好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
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应急、慢性病防控、卫生健康新技术等为重点,制定一批卫生健康标准。坚持标准制定与实施并重,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创新标准宣贯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开展“世界标准化日”宣传,促进标准落地,推动形成全行业学习标准、遵守标准、运用标准、贯彻标准的良好氛围。(责任处室:委政法处等相关处室)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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