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3 15: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编制本年度报告。

      注:1.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hfpc.xm.gov.cn/)查询下载。3.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2057611,电子邮箱:wjw_bgshi@xm.gov.cn,邮编:361003,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厦门市卫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据统计,2024年委机关信息主动公开数为93条,历年累计达到7650件,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一是及时公开我委权责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等信息,委权责事项共计461项,其中:行政许可25项,行政监督检查72项,行政处罚231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36项,其他职责事项85项。二是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水质监测共884份,其中:出厂水52份,二次供水416份,末梢水416份,合格率为100%。集中式消毒餐饮具抽检全年共678套,不合格32套,合格率为95.28%。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共公开处罚信息14项。四是回应关切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认真做好政策性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有关工作,2024年委官方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8篇,在线访谈4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2024年共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数13件(历年累计273件),网络申请12件,信件申请1件,其中,7件为“已主动公开答复数”,1件为“区分处理后公开数”,3件为“无法提供数”,1件为“不予公开答复数”,“不予处理数”及“申请后自动放弃数”均为0件。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均有通过邮寄文件、资料或网上直接答复等形式发送受理文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办理或答复。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范围外的诉求,及时为申请人指明正确申请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严格遵循《条例》和《办法》精神。按照工作要求,在我委官网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工作监督渠道,集中规范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并做好文件解读工作。编制修订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批程序。按照市里要求,定期于每月5日、20日报送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材料至厦门市档案馆和厦门市图书馆。及时更新机关大厅信息公开栏内容,方便来访人员查阅信息公开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我委运用官方网站的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建设完善网站平台全文检索和高级检索功能,实现网站内发所有公开文件的快捷、精准查询,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便民化程度;另一方面,我委充分发挥“健康厦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宣传效果,全年共发布卫健新闻(卫健要闻、媒体报道、工作动态)232篇、市民在线咨询(我要咨询、主任信箱)175条、“健康厦门”微信和微博信息5884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做好政府部门“显政”工作的高度,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三是针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逐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四是全面学习落实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转发贯彻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并督促委机关各处室、各区卫生健康局和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扎实推进任务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1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  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时公众参与度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制定规范性、政策性等文件时,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提升公众参与度。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一致性审查,不断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工作机制,继续做好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重视社会公众反映,更好、更及时地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相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产生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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