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12-30 09: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编制本年度报告。

      注:1.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hfpc.xm.gov.cn/)查询下载。3.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92-2057611,电子邮箱:wjw_bgshi@xm.gov.cn,邮编:361003,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据统计,2023年委机关信息主动公开数为164条,历年累计达到7557件,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一是及时公开我委权责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等信息,全年共计417项。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在委官方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13篇,在线访谈4次。三是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每季度公示全市出厂水、二次供水、末梢水水质抽检结果,全年抽检集中餐饮具1014套次,8月、10月共公示247家游泳场所水质抽检结果,12月公示国家随机监督抽检结果,并按照规定同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计公开处罚信息6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共收到通过网络、电话等申请公开的信息数16件(历年累计277件),其中,网络申请16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在16个依申请公开件中,予以公开的12件,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3件,其他处理的2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均有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无超期情况;对非我委信息公开职责范围的诉求,及时为诉求人人指明正确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工作要求,在我委官网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工作监督渠道,集中规范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并做好文件解读工作。二是编制修订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批程序。三是严格按照市里要求,定期于每月5日、20日向厦门市档案馆和厦门市图书馆报送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材料,同时,及时更新机关大厅信息公开栏内容,方便来访人员查阅信息公开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方面,我委运用官方网站的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建设完善网站平台全文检索和高级检索功能,实现网站内发所有公开文件的快捷、精准查询,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便民化程度;另一方面,我委充分发挥“健康厦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宣传效果,全年共发布卫健新闻(卫健要闻、媒体报道、工作动态)224篇、市民在线咨询(我要咨询、主任信箱)361条、“健康厦门”微信和微博信息1089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做好政府部门“显政”工作的高度,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三是针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逐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四是全面学习落实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转发贯彻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并督促委机关各处室、各区卫生健康局和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扎实推进任务落实落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时公众参与度还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制定规范性、政策性等文件时,通过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提升公众参与度。同时,不断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工作机制,继续做好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重视社会公众反映,更好、更及时地解答人民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相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委未产生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政策文件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站点地图| 联系我们|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标识码:3502000021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60-3号 闽ICP备07057313号-2

      地址:厦门市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座邮编:3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