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2018年厦门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xmhealth.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栋;邮编:361003;电话:0592-2057611;电子邮箱:wjw_bgshi@xm.gov.cn)。
一、概述
2018年,市卫生计生委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展开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紧紧围绕有关卫生计生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按级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处室具体抓,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拟制了《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卫生计生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和《2018年厦门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区分了任务,完善了工作机制。三是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认真按照工作职责扎实有效推进。
(二)积极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推进公开工作。针对卫生计生工作与公众关系较为密切的实际,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每月5日、20日定期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以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畅通公民网上申请、信件申请等途径,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开了受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合理审查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认真做好信息答复工作。三是明确政策解读范围、解读内容、解读责任、时间要求及公布方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委机关各处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制订解读方案。四是在认真做好委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结合行风建设、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机构综合评价等专项工作,大力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公开等。
(三)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编制完成《厦门市卫生计生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和市属卫生计生事业公开事项目录,规范了所属卫生计生单位和机关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要求,切实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委机关本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38条,均为全文电子化在“厦门市卫生计生委”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向社会公开,并报送厦门市档案馆和厦门市图书馆。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21条。委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8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各自的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行政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人事管理、行政处罚结果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委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是:政府网站公开、报刊广播电视公开、其它形式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函)类政府信息全部通过网站公开。依据《条例》和《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每月5日、20日定期送交厦门市档案馆和厦门市图书馆,以方便公众查询。
(四)开展政策解读及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规范政务舆情回应,完善回应机制,在委网站设置“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和“主任信箱”等公众参与栏目,加强与主流媒体、主要网站的沟通联络,对涉及本系统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等。2018年,委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共发布新闻通稿和工作信息达564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开发表的我市卫生计生工作新闻报道210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涉及的主要内容:2018年共收到申请公开的信息数62件(历年累计165件),其中信函申请数2件,网络申请数55件,当面申请5件,传真申请0件。主要是企业标准等方面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依申请公开62件中,全部按时答复,属于“同意公开”的信息数22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的信息数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的信息数2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数18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咨询答复等类型”的信息数21件。所有受理意见均通过邮寄文件、资料或网上直接答复等形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结办理,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均为申请指明申请方向。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2018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存在“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等,未有“不予公开” 、“告知更改补充”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1件予以维持,1件确认违法但已在复议期间予以了更正。未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行为、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要按照规范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委将加强学习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继续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按照有关规定对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效。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照条例,进一步使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2018年厦门市卫生计生委机关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