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卫应急〔2018〕18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07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7 11:28

    各区卫计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院、委机关各处室:

    根据《厦门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减办〔20182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工作,为做好2018年防灾减灾日的卫生应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各区卫计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灾害风险和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组织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燃气泄漏等突发灾害事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应急指挥、物资调运、人员疏散、伤员救治、信息共享等应急演练活动,演练要贴近实际,提高群众参与度,进一步规范各类灾害的应对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提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各区卫计局、各有关单位要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法和经验,要紧紧围绕“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这一主题,进一步行动起来,组织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隐患排查,提高风险防范应对能力。重点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各区卫计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特点,突出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进一步面向系统和社会公众普及各类灾害知识和急救知识、急救技能,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从不同途径、方位、角度大力普及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其他事项

    请各区卫计局、各有关单位将“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情况于516日前通过OA报市卫计委卫生应急办公室(联系人:陈邦清  电话:2110378,传真:2070753)。

     

    附件:厦门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厦减办〔20182号)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5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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