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闽卫疾控函﹝2021﹞35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办疾控发明电﹝2017﹞107号)要求,厦门市城区2022年共设置14个出厂水监测点。第二季度按《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现有100个二次供水监测点,100个市政末梢水监测点。水质监测指标:出厂水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水质全分析,约93项;二次供水、末梢水为常规指标加氨氮,共34项。其中第二季度常规指标加氨氮监测结果如下:
出厂水:
共采集出厂水样品数14份,合格14份,水样合格率为100%。
二次供水:
共采集二次供水样品数100份,合格100份,水样合格率为100%。
市政末梢水:
共采集管网末梢水样品数100份,合格100份,水样合格率为100%。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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