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9-2024-002
- 备注/文号:厦卫监督〔2024〕11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30
各区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24〕797号),现将厦门市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问题,防范“医托”“号贩子”“电子黄牛”“黑护工”等影响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
(六)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二、组织实施
(一)部署任务,动员培训。各单位严格按照我市2024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安排,组织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出任务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计划,针对今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任务特点及工作要求,加强人员针对性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要严格按照国家任务计划,不得擅自删除执法检查对象底档信息,如因重卡、录入错误等确需删除的,由省级监督机构统一操作删除,禁止随意更换抽检人员,确因人员变动,执行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沟通解决。
(二)统筹兼顾,严密组织。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对同一检查对象,尽可能整合驻点监督、跨部门联合抽查、点题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等事项,联合开展抽查,综合查一次,减少对受检单位的干扰。要聚焦老百姓关注度高的医疗美容、非法行医、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消毒产品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法。随机监督抽查是综合监管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标准要求,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涉及的各项检查内容和检验项目进行认真检查,敢于较真碰硬;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不允许出现有案不立、处罚不严、整改督促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四)主动作为,搞好保障。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请各区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全年情况报告提交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对各区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统计和分析,并报送市卫健委综合监督处。
(三)各区要按照计划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和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联系。
市卫健委联系人:
综合监督处 林聪超,联系电话:2057352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联系人:
医疗卫生监督科 方 雄,联系电话:2667630
环境卫生监督科 陈微微,联系电话:2667617
放射与职业卫生监督科 简丽凤,联系电话:2667625
传染病控制监督科 戴云金,联系电话:2667623
学校卫生监督科 卢家珍,联系电话:2667636
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科 黄兴荣,联系电话:2667607
稽查科 林 津,联系电话:2667605
附件:1.2024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4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4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4年医疗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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