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1-2025-071
- 备注/文号:厦卫函〔2025〕12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31
谢碧芬委员:
《关于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的建议》(第20252059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支持措施;要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托育实际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加快补齐社区托育设施短板,努力为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托育服务。随后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号)提出了“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等一揽子生育支持措施。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相关工作,做出重要批示。2025年1月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改革办关于我市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情况的报告》(〔2024〕245号)上批示。1月1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幼儿园托育服务有关工作。2月20日,市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托幼一体化有关工作。5月22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幼儿园托班建设情况。6月11日市政府又召开专题会,研究公办幼儿园托班一次性基本建设改造补助标准和公办幼儿园托班收费价格制定等事宜。
二、措施与成效
(一)总体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3月,获评全国第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2023年底,获批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在全国率先实施托育专业技术资格即职称评审。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雷海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推进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专门提及“厦门市在卫生技术人员职称中增设托育服务专业类别”。
截至2024年底,我市共有托育机构451家,总托位23385个,与区卫健部门签订普惠性托育协议或是公立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的托育机构265家,托位14608个,普惠托位占比62.47%。其中全市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247所,提供托位9364个,实际入托人数2459人。已备案201家,托位数7567个,机构备案率为81.38%。公办幼儿园(含国企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93所,提供托位3641个,占幼儿园提供托位的38.88%。
(二)有关建议情况
1.加强师资融合。托育师资质量关系托育服务品质及群众信任感。我委将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托幼一体化发展,越来越多幼儿园开设托班。我委与市教育局多次研究幼儿园托班师资力量培养方案,共同推动托育服务能力提升。湖里区、集美区率先试点公办幼儿园办托,保障托育师资足额配比。一是湖里区明确公办幼儿园试点托班保教人员控制数,即公办试点园的师幼比例为1:7,再配备1名托班保健人员。二是集美区按照托育班班级数核定教职工人员控制数,每班配备2名保育师和1名保育员,在园幼儿数(含托育班)超过300人(含300人)的幼儿园增配1名托育卫生保健人员。在此试点基础上,按照提案提出的“进一步统筹托育和学前教育资源,将托班生源一并纳入公办幼儿园生源数核定保教人员编制,将保教人员纳入幼儿园师资体制管理,实现幼儿园与托班师资融合”,我委、教育局与编办、财政等单位多次沟通,将以“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其托班幼儿数量可纳入公办幼儿园教职人员核定、岗位设置基数。幼儿园托班从业人员按照幼儿园其他同类从业人员相关标准保障收入和激励保障待遇。所需从业人员数量由教育部门核准,据实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核拔人员经费。幼儿园托班保教人员可采取市场化用人方式补充力量,由幼儿园自主招聘,并报教育部门备案管理”方式给予师资保障。
同时为提升幼儿园托班老师的2-3岁托育能力,25年3、5月开办的托育跟岗实践、托育技能提升等公益培训班,均将幼儿园托班老师纳入培训对象,参与人员达1000人。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幼儿园托班教师积极参加保育师技能考试,卫健部门还给予一定经费用于开展考前辅导,提高考试通过率及实际技能水平。2025年3月开展托育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将幼儿园托班老师也纳入评审范围,在通过的24名初级托育师中就有12名是幼儿园托班人员。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专业,截至2025年3月,全市共有6所高职学校、4所中职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等相关专业,当前在校学生15687人。推进建设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共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市职业院校相关专业实习实训基地300余个。
2.调整补助实施。我委积极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构建,2023年就制定了《厦门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厦卫规〔2023〕1号)。该办法明确对开设普惠托班服务的幼儿园,每个托位一次性补助改造费1000元,旨在通过财政补助的方式,幼儿园改善和提升托育环境。在此基础上,湖里区还先行先试,为每个公办试点园核拨每班6万元一次性开班建设补助,并每年分两次全额返拨保教费;提前介入5所新建幼儿园,将开设托班纳入幼儿园规模、设计规划、配套建设中,托班配备一次到位。市教育局2024年安排公办幼儿园托育服务财政资金9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5万元。根据提案提出的“提高公办幼儿园托班每个托位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推行公办幼儿园托班每个托位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运营补助标准和托育机构补助标准一致化等建议”,我委与教育局多次实地调研,了解幼儿园托班改造范围、设施设备、教具器材等。同时,为了精准测算托班成本,我委紧急从其他业务预算调整资金用于采购第三方专业的成本测算服务。联合市发改委、教育局召开成本测算工作启动会,明确测算内容与目标。与教育局协同合作,精心筛选出11家样本公办幼儿园,并组建成本测算专项工作组全程指导。在经历多次会审、补充材料、修正分摊系数后形成初步测算结果,经商教育局、财政局意见后提交初步测算报告给市政府。根据市政府5月22日会议精神,以公办幼儿园托班基本建设项目清单为基础,就公办幼儿园托班一次性基本建设改造费标准进行新一轮测算。6月11日市政府六处召开专题会,研究公办幼儿园托班一次性基本建设改造补助标准提高至10万,教玩具图书8.6万等相关事宜。
同时将公办幼儿园托班纳入各级各类托育奖补范围。2024年厦门市湖里区港务幼儿园托班入选“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可获得市级奖励金20万。我委已将准备在2025年下半年预算调整时申请20万经费给予奖励。
3.统筹管理力量。现阶段国家对幼儿园“托幼一体化”试点项目由卫健和教育部门共同管理,管理模式和规范要求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协调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形成统一高效的管理机制需要进一步思考。我市2023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幼儿园托班科学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幼儿园开设托班“日常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这种管理模式下,开办须经卫健、教育两个部门审批或备案,须同时接受两个部门监管。我委联合教育局积极研究采纳提案中提出的“从顶层设计上为“托幼一体化”幼儿园规划布局、组织管理和有效运行综合施策,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发展”等相关建议,正在制定《厦门市支持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若干措施》,就提出托幼一体化要长远规划布局。如根据现有托育机构布局、幼儿园布局和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开办、规划、建设幼儿园托班。2025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支持现有幼儿园在符合国家、省、市幼儿园办学标准和满足辖区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前提下,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创造条件增设托班,原则上招收2-3岁幼儿。到2027年,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全覆盖,提供托位1万个以上。”
为了加强幼儿园托班统筹管理,将明确幼儿园开设托班,应先向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部门同意后,按照《福建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福建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进行改造,取得消防部门(或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后,报教育和卫健部门联合验收。幼儿园通过验收后,应当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进一步规范了申请、改造、备案等前期流程。同时明确幼儿园托班开班后日常管理由教育部门负责,避免多头管理。
4.强化宣传沟通。近年来,我委不断加大普惠托育多维宣传推广力度。我市居民可通过“厦门健康人家”公众号的“托育机构导航”进入《厦门市托育机构分布指引》小程序,可以查看我市现有的全部托育机构的基本信息、位置、剩余托位等,由托育机构实时更新数据。坚持把媒体平台与社会资源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多维度宣传网络,推动托育服务理念融入群众生活中。在市卫健委的官方网站上对我市备案托育机构进行公示,通过公众号对我市现行的托育政策、现有的托育机构进行宣传。利用“世界人口日”“全国托育服务宣传月”“厦门托育服务健康促进月”等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组织健康义诊、举办育儿讲座、开展育儿咨询、亲子互动活动、派送互动小礼品等形式加强托育服务健康促进宣传,提升了婴幼儿照护服务宣传可及率。根据提案提出的“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弘扬主旋律,营造良好氛围”等建议,我委推出托育服务城市品牌“爱鹭托”及形象IP,制作的《厦门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宣传片》在全市50多个城市大屏同步展播。打造公交、地铁托育专列,共开出1000多趟次。今年在《人民网》、《学习强国》、《健康报》、《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刊发多篇厦门托育文章,还联合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推出托育探店、博主带你看托育等新宣传阵线。充分发挥我委医疗资源的优势,在医院妇产科、各级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院等场所,滚动播放普惠托育宣传视频。组织托育家庭体验日、托育宣传进社区等活动,发动计生小组长及托育志愿者服务队上门发放托育服务、科学育儿宣传手册,通过社区宣传栏、停车场道闸、公交站电子牌、楼层电梯广告等形式多渠道扩大宣传范围。
同时我委高度重视幼儿园监督和评估工作。一是加强监管。推动将托育服务(包含幼儿园托班)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事项清单,通过网格巡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区不定期针对全区托育机构开展食品、消防、监控、卫生、防控等常态化安全责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开展评估。我委2024年10月份在全国率先启动市级全域式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推动国家《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试点落地,首轮开展约250家评估,其中约100家幼儿园托班参与评估。目前正在准备对第二批150家机构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发现不足,及时提升,达到以评促建,以评提质量的目的。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进一步健全托班经费保障机制。我委联合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正在拟定《厦门市支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出公办幼儿园托班公用经费按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核拨,给予一次性建设改造经费等保障,推动公办民办幼儿园参照我市现行的普惠托育服务价格进行收费,以促进保育服务公平。
(二)进一步优化托班从业人员配备。我市将积极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及管理规范》相关要求配齐幼儿园托班工作人员。幼儿园托班每班至少配备2名教师和1名保育人员(或每班配备3名教师),托班教师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保育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参加保育相关培训。计划推行市场化形式购买幼儿园托班保教人员服务,由幼儿园自主招聘,报教育部门备案管理。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其托班幼儿数量可纳入公办幼儿园教职人员核定、岗位设置基数。努力实现幼儿园与托育班师资融合。
(三)进一步合理规划托班资源。注重规划统筹,在建设规划中考虑托幼一体化需求,对幼儿园的设立布局、发展方向和制度体系做好规划设计。探索在编制规划中考虑区教育部门托幼一体化管理的特殊需求,单独划拨编制用于幼儿园托班管理工作。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中,各区在制定教育资源分配计划时,明确区教育局托班管理人员编制的占比。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冠华
联 系 人:陈彩凤
联系电话:2053701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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