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1-2025-070
- 备注/文号:厦卫函〔2025〕11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31
侨联界别活动小组:
《关于优化我市罕见病保障体系的建议》(第20254126号)由我单位会同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罕见病防治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平。我委高度重视该提案,积极组织相关处室深入学习研究建议内容,同时联动医疗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调研,全面掌握我市罕见病防治工作的难点痛点,为科学制定对策奠定基础。
二、措施与成效
(一)针对诊断困境的应对举措
强化人才培养与能力提升。联合国内顶尖医学院校、三甲医院定期举办罕见病诊疗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授课,系统讲解罕见病临床表现、诊断标准及技术;搭建线上学习平台,提供丰富课程资源,方便基层医生随时学习,显著提升医务人员对罕见病的识别和诊断能力。
完善诊疗协作网络。推动建立以国家级、省级罕见病诊疗能力较强医院为牵头单位,联合基层医疗机构的罕见病诊疗协作网,通过远程会诊、双向转诊等机制,实现疑难病例快速诊断和精准治疗,为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诊疗服务。目前我市已有3家罕见病治疗定点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市儿童医院),并拥有多位在罕见病救治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的专家。
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发罕见病诊疗信息平台,整合患者病例、诊疗数据、科研成果等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医生可通过平台查询罕见病知识和典型病例辅助诊断,同时为患者提供疾病科普、就医指南等服务。
(二)针对保障缺口的应对举措
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将80余种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罕见病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探索建立罕见病专项医保基金,提高报销比例;依托我市 “8+N” 困难群众救助体系,罕见病患家庭可申请临时救助、重病单列低保(每月 800元),并通过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40余家公益组织获得慈善捐助。
创新商业补充保障机制。借鉴 “厦门模式”,支持在全省率先落地的公益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惠厦保”,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罕见病相关保险产品,形成 “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 的多重保障,减轻患者自费负担。
加强药品供应与研发支持。联动市市场监管局,推动罕见病药品注册审批加速,对企业开展生产备案前指导,协助快速取证;协同市科技局落实生物医药产业政策,对创新药研发投入给予补贴支持,鼓励罕见病用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同时加强药品储备管理,确保供应稳定。
强化科研与临床协同。联合市科技局建设国家级、省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基因与细胞治疗技术研发及临床研究,提升罕见病诊疗和防控技术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仍存在罕见病诊疗人才短缺、基层医疗机构诊断能力不足,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未健全;部分罕见病药物价格过高,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有限,全面覆盖患者群体存在困难;多方保障机制推进不均衡,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和持续性有待提升;罕见病用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品种不足等问题。
(二)今后推动计划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罕见病诊疗人才培养长期规划,支持医学院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建立专家库开展导师制培训;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罕见病防治。
优化医保与救助政策。联动市医保局,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探索按病种付费、价值付费等模式,开展药物价格谈判;研究建立罕见病高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障机制,动态更新医保目录,确保新增罕见病用药及时落地。
深化多方协作机制。出台政策鼓励企业、慈善组织等参与罕见病防治,给予税收优惠、荣誉表彰等;规范救助资金管理,确保公开透明高效。
推动科研创新与国际合作。协同市科技局加大对罕见病科研项目支持,鼓励基因与生物技术等领域研发;联动市市场监管局拓展检测能力,支持市食药检院扩建,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加强与国际组织交流,借鉴先进防治经验。
领导署名:姚冠华
联 系 人:陈 兰
联系电话:0592-2110376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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