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1-2025-066
- 备注/文号:厦卫函〔2025〕10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7
台盟界别活动小组:
《关于规范发展我市陪诊行业的建议》(第202541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和家庭小型化,“看病难”“陪护难”“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等社会问题逐渐凸显,亟需社会化的服务供给。收到该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并对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在原有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办理此项工作。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尚未确定“陪诊师”这一职业工种,还没有确切的职业资格认定标准,还未建立准入机制和行业标准,我委将会同市人社局等部门进一步推进陪诊行业规范化发展,让优质的医疗服务尽可能的惠及更多的人群,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现将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二、措施与成效
(一)开展免陪照护试点工作
2017年我市开始探索免陪照护服务。2019年10月,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简称“厦心”)成为全国首家全院无陪护管理医院,初步形成系统化“厦心模式”。以“厦心模式”为主推的《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 探索医疗护理服务新模式》相关经验,入选2022年度全国医改十大新举措。我市在厦心开展工作的基础上,2024年2月起进一步推进免陪照护服务工作。目前,全市11家医疗机构共51个病区开展相关服务。2024年累计服务患者4.2万余人次,获赠锦旗及表扬信580余次,切实缓解“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的局面,吸引全国多地医疗机构调研考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模式”。
(二)推进免陪照护规范化开展
一是完善制度,建立标准。我委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于2022年10月印发《厦门市“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试点医院建立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完善“无陪护”服务保障机制。2024年,厦心编制的《“无陪护”医院服务标准体系构建指南》《无陪护病区服务规范 膳食》《无陪护病区服务规范信息建设》3个行业标准获批立项,为我市各医疗机构健全无陪护标准提供参考。二是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自2021年起我市每年依托市医疗护理员培训中心开展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培训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开展,做到培训信息可查询,过程强管理,质量能追溯。课程结束,由厦门市护理质控中心组织理论和技能考核。通过医疗护理员培训,持续建设职业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医疗护理员队伍。截至2024年累计培训约1700人次。三是加强监管。我委要求各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医院制定护理员管理规范,明确服务标准,落实考核监督机制。医院联合第三方护工公司对护理员进行培训考核,指导护理员正确履职,保障医护服务,满足患者住院期间生活照护。四是提供专项奖补,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2025年免陪照护服务工作专项奖补纳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对医院新增设免陪照护病区予以奖励补助。
(三)建立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
2017年12月底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根据文件要求,我市要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立医务社工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非医疗服务。鼓励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开通患者服务呼叫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一方面鼓励医院职工秉承人人参与的原则积极投身到志愿活动中,另一方面招募院外人员参与到导医导诊活动中,双管齐下让更多的群体参与到志愿者服务中,并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各类专题培训,使志愿者熟悉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志愿服务内容,并在礼仪沟通、情绪管理、伦理道德、工作方法等多方面接受专业指导,志愿者们经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引路导诊、维持秩序、心理疏导、健康指导等服务。
(四)为特殊人群提供友好的就诊环境
1.照顾老年人方面:目前对医疗陪诊服务有需求的很大一部分群体还是老年人,为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推动建设老年友好社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优化老年人的就医环境,我市相继出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卫老健〔2021〕19号)、《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通知》(厦卫老健〔2022〕127号),截止2024年,我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80家,综合性医疗机构创建比例达88.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老年友善就诊环境,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考虑老年人不熟悉线上预约流程,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有专/兼职社会工作者承担老年人服务相关职责,挂号、收费等设有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智能设备配有人工值守等。
2.照顾残障人士方面:一是为残障人士提供友好的就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主动发现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需求,向他们提供就诊向导、健康咨询、医疗协助、陪诊等服务;落实老年人和残障人士卫生保健优待服务措施,各导诊台及收费等服务窗口设置特殊人群优先服务标识,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对象提供优先服务;设置无障碍设施、残障卫生间等;提供轮椅租借、听障交流本及聋哑人交流软件等服务;厦门市第五医院与翔安区残联议定,在门诊开设“残疾人证办理一件事”服务窗口,为前来办理残疾人等级评定的辖区内残疾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残疾人办事流程。二是开展家庭病床试点。我市自2021年起积极探索开展家庭病床试点服务,为有需求的特殊人群提供入户巡诊、送药上门、康复训练等,切实将医院病床服务延伸至家庭,最大程度满足特需家庭需求。三是推动医疗服务下沉基层,扩大社区康复服务供给。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均设立残疾人康复室,为特殊人群提供医疗和康复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陪诊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尚未确定“陪诊师”这一职业工种,还没有确切的职业资格认定标准,还未建立准入机制和行业标准,后续我们将根据上级卫生健康部门部署,与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努力,探索建立相关的制度和体系,推动陪诊行业的规范发展,将“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真正落实到为患者服务的每一个细节中。
领导署名:姚冠华
联 系 人:陈兰
联系电话:0592-2110376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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