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1-2025-057
- 备注/文号:厦卫函〔2025〕9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30
胡小媛委员:
《试点先行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医养结合联合体》(第20254052号)由我单位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委高度重视《试点先行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建立医养结合联合体》,委领导组织相关处室对该提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就有关政策问题与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进行了探讨和沟通,并在此基础上拟定答复意见。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动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具有厦门特色的“多元参与、医养融合、邻里互助、幸福享老”养老服务体系。目前,我市按照一市一区一中心,镇(街)、村(居)多层次网格化布局,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44家、照料中心60家、农村幸福院 169 家、居家养老服务站 385 家、长者餐厅 419个,率先全省实现每个镇(街)至少有1处照料中心、每个村(居)至少有1个农村幸福院或居家养老服务站,城乡养老设施全覆盖。
(一)推动医养机构签约合作。我市作为全国首批5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依托全市优质医疗资源,积极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一对一”对接机制。截至2024年底,全市医养结合机构39家(32家已开通医保结算),其中,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36家,开展养老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3家。医养结合机构总床位数1194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9650张。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卫生服务人员839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中心等签约合作184对,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47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老人提供服务205383人次。鼓励医疗机构利用空余床位设置养老机构,已有长庚医院、弘爱医院、莲花医院等医疗机构设置了12家养老机构。
(二)创新医养融合服务模式。目前,我市有39家医养结合机构(思明区10家、湖里区9家、集美区6家、海沧区3家、同安区6家、翔安区5家),初步形成四种医养结合模式:一是以医带养。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依托自身医疗资源,兴办养老项目或护理院。如厦门弘爱医院、厦门弘爱康复医院、厦门弘爱养护院,同属厦门建发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医疗、养老资源共享,实现“医-养-护-康”四位一体的养老模式。二是以医进养。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按规定配备医生、护士及相关的药品、医疗设备,让入住的老年人小病不出养老院,就地获得医疗服务。三是以医托养。利用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养老服务,由综合性医院托管养老服务。如厦门市爱心护理院由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托管,作为第一医院的延伸服务机构,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入住参保老人的医药费用凭医生处方直接刷卡结算;第一医院专家定期到护理院查房,特殊病人还可预约专家上门诊治。四是以医联养。养老机构采取就近、自愿原则与附近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建立帮扶机制,开辟就诊就医绿色通道,及时转诊。
(三)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一是开展家庭病床试点。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出台《关于转发规范我省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的通知》,从服务资源登记备案、规范服务流程、医疗质量管理、收费及医保支付标准、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细化规定。2024年度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机构数45家,共建床2584人次。2022年以来累计建床数达5609,居全省第一。二是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以开展全国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契机,率先全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在全市遴选14家具备较强实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老年人家中,为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对特困、低保等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予以财政补助,累计已建成3000多张家庭养老床位。三是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年度工作评价。每年度都将老年人列入重点人群签约管理,对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覆盖率、续签率、签约社区就诊率、年度健康体检率等方面均做严格要求,并且逐一建立规范化居民健康档案。在签约服务中,签约医护团队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日常随访、定期检查及全程健康管理等服务。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免费提供每年不少于一次上门出诊服务,并通过厦门i健康家签服务平台“上门诊疗与入户访视服务管理平台”予以登记或建立专属台账。签约老年人可享受包括测血压、体格检查、用药指导、健康咨询、疾病筛查、健康教育、个性化生日祝福、长处方线上续方等服务。
(四)数字赋能长者守护。一是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了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互联互通、患者就诊信息区域共享,全市27家二级医院和41家基层医疗机构均已实现跨机构的影像共享互认调阅,医护人员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实现影像共享。2024年全市通过医生工作站调阅影像图片总调阅量967.55万人次,其中公立医疗机构调阅909.57万人次,民营医疗机构调阅57.98万人次。二是建成全市统一的“邻享老”智慧康养平台。开通“邻好吗”长者呼叫中心,24小时服务热线,建立全市46万老年人、近700个社区服务站点:3900多位服务人员的养老大数据库,为老年人提供种类多样的个性化服务。创建“邻安康”长者守护平台,实现对老年人生命体征健康监测、远程预警和应急助援。完成近600户困难老年人长者守护设备安装运行工作。三是在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部署DeepSeek,助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智慧化管理。
(五)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养老服务机构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多样老年人健康教育活动,社区助老员队伍以及志愿者们通过送教上门,宣传推广老年健康知识,2024年度,全市在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者月等特殊时间节点举办各类宣传义诊活动70余场、健康专题讲座120余场,发放老年健康宣传资料3万余份。
(六)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不断优化养老床位结构,提高专业照护服务能力。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8%,提前达到“十四五”预期目标。支持9家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开设认知症照护专区,针对罹患阿尔茨海默症的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服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失能老年人,入住医养结合机构的床位费,可参照一级医院三人间床位费标准(34元/天)纳入医保结算,该政策全国少有、省内唯一。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强化服务类社会救助与老年人福利的有效衔接,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现已实现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应保尽保。
(七)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和老年医学科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80家,综合性医疗机构创建比例达88.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占比达76%,其中公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100%设立老年医学科。
(八)加快紧缺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和护理员培训。2024年组织151名医护人员参加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组织13名医护人员参加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累计组织医养结合机构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人才培训800余人次。2024年起按照《医疗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1700余人。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护人员进入我市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大大提升了为老年患者提供诊疗和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九)推动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护理、照护与管理、康复等专业建设。厦门医学院、厦门华厦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已开设康复治疗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护理等专业,同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了护理、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每年培养数百名相关专业人才。厦门大学、厦门医学院在临床医学和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中开设了康复治疗、医养管理等相关课程,增设康复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细分方向,培养适应医养结合需求的专业人才。厦门医学院康复治疗专业课程涵盖康复评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等,并联合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弘爱康复医院、第五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共建康复联合教研室,开展教学实习见习。同时,不断强化实践教学,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高校与医院、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厦门医学院与省内16家医院、4家企业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华厦学院与厦门中医药、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弘爱康复医学院建立实习及临床教学合作。厦门大学医学院联合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康复医学中心开展康复医学领域的研究,承担康复医学本科及硕士课程带教任务和实习教学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医养结合机构中,除少部分依托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外,多数养老机构采取内设医务室的方式提供医疗服务,人员资质及设施配备等方面仅能保障机构日常诊疗服务,对疑难危重症等难以应对。
(二)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机构迫切想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但又不愿工作人员长时间带薪脱岗参加培训,影响服务人员专业技能提升。且受工资待遇、工作环境、晋升机会等因素影响,医护人员不愿长期从事养老照护工作,影响机构人员稳定性。
(三)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健康档案、诊疗数据未实现跨机构互通,影响服务连续性。
(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受历史因素制约,普遍以门诊服务为主,在建筑面积不足、人员配置短缺及床位设置有限等现实条件下,独立病房运营管理面临客观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做实签约合作。完善“三级医院-专科医院-基层社会卫生服务中心”分级分类合作模式,鼓励养老机构与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合作,适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联合体试点建设,并全面加强安全质量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医疗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各类老年医学人才及护理员队伍建设。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诊疗行为。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医养照护与管理”等专业,结合实训基地培养实用型人才,通过产教融合模式,实现学生毕业后直接输送至医养机构。构建“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培养体系,逐步畅通职称晋升渠道,实现医养结合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与专业化。
(三)推动建立智慧医养数据平台。推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整合民政、卫健、医保有关部门相关数据,建设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云平台”,实现养老信息系统、健康信息系统、医保结算系统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智能化精细化管控。积极开展医学人工智能应用、医疗物联网应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试点工程,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打造公卫体检数字工作站,促进我市“数字医疗”建设更上一台阶,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四)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支持各区因地制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建设标准和服务辐射能力。鼓励部分建筑面积、床位设置等条件较为成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发展门诊、住院、居家相结合的医养健康服务,以满足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健康需求。
(五)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扩大医养结合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优化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支持院校与医养结合机构共建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养,确保学生毕业后能够直接上岗。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在职人员的专业水平。
(六)推动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融合发展。支持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同时开展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同时设置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冠华
联 系 人:陈 兰
联系电话:0592-2110376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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