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1-2025-026
- 备注/文号:厦卫函〔2025〕5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市自贸委:
《抢抓医疗器械监管开放红利 共筑两岸融合发展“试验田”》(第20254152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2023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达到1.36万亿元,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场,占全球市场27.5%。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继续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2024年初,国家药监局出台《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支持福建在药品监管领域先行先试,厦台医疗器械领域的发展具备了成为两岸融合发展“试验田”的条件和基础。
二、措施与成效
目前,我市自贸区内共有34家医疗机构,主要是门诊部和诊所为主。为推动两岸医疗交流,鼓励台湾医疗卫生人员来厦执业,我委对来厦执业并符合条件的台湾医师和其聘用机构进行补助。目前,在厦的台资医疗机构共有8家,含2家医院(长庚医院、安宝医院)、6家诊所。我委于2020年10月印发《关于实施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厦门设立个体诊所有关措施的通知》(厦卫规〔2020〕1 号),允许台湾医师在厦设立个体诊所;于2022年6月印发《关于台籍护士在厦短期执业试点工作方案》,允许台籍护士在厦台资医院或台籍医师开设的个体诊所短期执业;于2023年5月印发《台湾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厦门自贸区短期执业试点工作方案》,允许台湾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厦门自贸区内医疗机构短期执业。截止2024年12月31日,台湾地区医师来厦短期执业人数104人。
为便利台湾同胞在我市就医,我委支持厦门长庚医院等台资医疗机构引进使用台湾已上市医疗器械、药品,并多次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
三、今后推动计划
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自贸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台湾医疗器械引进和使用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冠华
联 系 人:陈 兰
联系电话:0592-2110376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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