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3-09-01-2024-062
    • 备注/文号:厦卫函〔2024〕9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6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4417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4-07-16 17:01

    程明委员:

      《提升改进厦门互联网医疗,补齐基层医疗短板》(第20244177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018年7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互联网医疗工作。特别是疫情期间,多地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平台作用,创新方式方法,积极为患者提供开具治疗处方、送药上门、心理咨询、用药指导等服务,便利群众就医用药,以推进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为契机,切实提升互联网医疗质效。

      二、措施与成效

      (一)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监管。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方便群众就医咨询的作用,我委积极推动医疗机构成立互联网医院。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4家市属市管医疗机构获批互联网医院资格,均已接入福建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并根据《福建省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行监管。分别是: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厦门市第五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厦门弘爱医院、厦门眼科中心、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市海沧医院、厦门弘爱妇产医院、厦门市仙岳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并于2024年5月成立厦门市互联网医院质量控制中心,进一步加强我市互联网医院监管。

      (二)依托信息化平台,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深度融合。

      依托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系统建设完善为重点,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厦门市健康医疗云),实现医疗机构之间诊间预约、档案共享、双向转诊、出院随访、检验转检、心电协同等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各医疗机构可通过信息平台调阅和共享患者健康档案。截至2023年12月,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均通过医疗专网接入“健康医疗云”。同时,除现有专网访问方式外,增加医疗云电脑及5G切片两种接入通道,保障基层社区各移动点位能便捷、安全地访问厦门健康医疗云系统。二是打造区域远程云平台,厦门市自2017年开始推动建设区域医疗影像云平台,不断拓展医疗影像云应用和扩大全市医疗机构影像共享范围,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影像诊断和会诊服务。依托心血管医院,建设远程心电诊断云平台,为基层医疗机构常规心电、动态心电、动态血压项目出具报告。海沧区与复旦中山医院、海沧医院开展医联体协作,设立远程专家门诊,实现远程会诊。做好智慧化健康管理,提升健康服务能力。开发建设厦门i健康APP,实现与基卫系统和市民健康信息系统的对接。家庭医生、乡村医生可直接通过手机端开展医患互动、居民健康管理、随访管理、健康评估、健康教育、专科专病管理、上门诊疗与入户随访等服务。

      (三)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支持。

      市医保部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于2020年12月出台了《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医保〔2020〕129号),并于次月制定《关于做好“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具备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依托实体定点机构提供线上续方医保支付,参保人通过“互联网+”医疗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于2021年制定了《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补充协议》,并根据上级最新文件及工作要求,每年修订完善。纳入“互联网+”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的机构,在签署《厦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基础上,再签订“互联网+”补充协议。

      (四)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

      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就医服务与医疗机构自助挂号、取号叫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取药等智能终端设备的信息联通,促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推动通过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远程医疗。

      (五)激励推广互联网医院服务。

      依托互联网平台,我市各互联网医院定期为市民提供知名专家线上咨询、义诊等服务,让患者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各学科专家在线复诊、药品配送到家等服务。2023年3月,福建省首个互联网医院体验中心在厦门市中医院正式投入使用,可以让市民更直观地了解互联网医院服务,拥有更加贴心、舒适的就医感受。我委也鼓励辖区医疗机构利用自身的互联网医院平台,探索合适本医疗机构的互联网+护理的模式,积极开展上门护理服务。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以“互联网+”思想为指导,基于医疗云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积极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鼓励更多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不断探索老年患者“数字鸿沟”问题。进一步在全市推广“互联网+护理”工作,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断规范服务行为,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领导署名:姚冠华

      联 系 人:陈  兰

      联系电话:0592-2110376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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