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3-09-01-2024-050
    • 备注/文号:厦卫函〔2024〕7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8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4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时间:2024-06-28 15:39

    汤雅玲委员:

      《强化质量控制推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第202441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人民健康为导向,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持续提升基层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收到提案后,我委全面梳理我市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服务能力方面的工作成效,并结合委员建议,梳理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措施与成效

      (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检查检验服务能力。为持续提升基层医学检验服务能力,我委积极对接市级财政部门,2024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费从2023年度的1750万元提升至2350万元,增幅达34.3%,用于更新添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检查仪器设备。我委还以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及社区医院创建为抓手,以《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为指引,指导全市3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检验项目、加强临床检验管理,包括定期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评估室内质控各项参数及失控率,对评价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持续改进,并接受省卫健委专家组现场复核验收。截至2023年底,我市已拥有国家级“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家,占比59%,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标准16家,实现基层全覆盖。我委持续加强基层医学检验队伍建设,截至2023年底,我市3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本科学历以上检验专业人员占比约85%,高于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卫技人员平均学历水平。

      (二)推动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评价培训覆盖基层。我委要求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每年度按照不同要求和频次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参与室间质评,覆盖全市3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度,我市3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室间质评检验项目合格率分别为:常规化学66.67%(26/39)、全血细胞计数97.44%(38/39)、尿化学分析94.87%(37/39)、感染性疾病血清学96.55%(28/29)、内分泌70.37%(19/27),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结合评价结果对测评成绩较差的基层机构给予关注和指导。此外,我委委托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每年举办临床检验质量相关的培训班,根据基层实际工作条件,从实验室布局、实验室质量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以及常见检验项目在实验诊断中的应用要点展开培训,不断夯实基层医学检验技术,提高质控失控处置能力。

      (三)推进部分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我市探索推进部分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如全市3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为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远程心电平台的基层协作单位,在基层做的心电图检查可同步将心电数据传送至心血管病医院心功能科,实现准确及时的诊断并共享结果;海沧区全区均配备CT,均可通过医联体协作医院远程读片,开启“社区检查—医院诊断—社区取报告”服务模式,互认检查结果,提高了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四)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全市医学检验师技术比赛。我市于2023年8月27日举办厦门市第二十九届职工技术比赛“稚爱杯”青年医学检验师技术比赛,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并鼓励积极参与。经选拔,共有来自全市18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63名青年医学检验师同台竞技,比赛严格遵循双盲原则,内容包括移液管使用技术、血涂片制备与染色技术、白细胞分类技术、临床检验图片辨识技术、临床检验三基知识、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等。通过比赛,我市基层检验医师得以强化专业技能、提升业务水平,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练,有效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检验技术队伍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操作技能。

      三、存在问题

      我市已于2022年推动本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接入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规范数据上报,实现同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认可三级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但由于基层在检查检验方面的财力投入、人力配备、管理制度等与三级医院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暂时无法实现三级医院完全认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

      四、今后推动计划

      我委将统筹资源、整体谋划,推动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一方面,继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服务能力,加强检查检验人才储备,通过提升基层基本医疗业务从而带动检查检验业务需求,进而推动基层检查检验水平提升。另一方面,探索制定厦门市《基层医疗机构实验室管理规范》,包含“实验室设置与质量管理规范”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两部分,由市临床检验中心具体实施。今后,我市将在国家、省相关规范文件基础上,不断探索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项目互认工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信息系统与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开展室内质控,最终推动条件成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学检验结果逐步纳入互认。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冠华

      联 系 人:戴俊生

      联系电话:0592-2057307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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