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11-2025-013
- 备注/文号:厦卫人口家庭〔2025〕34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4
各区卫健局,财政局: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规〔2025〕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育儿补贴制度的重要意义,做好育儿补贴制度组织实施。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确保育儿补贴制度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资金管理。各区要按照《厦门市育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做好年度资金预算,足额安排本级补助资金,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我市育儿补贴补助资金由中央、市、区共同承担。对发放国家基础标准育儿补贴所需资金,国家对东部地区予以补助85%,厦门地方财政承担15%,地方承担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分担。
三、强化政策宣传。各区要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卫健部门微信公众号、LED屏、村(居)委会公告、社区微信群、小区入口张贴须知等多种渠道发布育儿补贴信息,广泛宣传育儿补贴政策内容、申领条件和办理流程,提高政策知晓率。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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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6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