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备注/文号:厦卫人口家庭〔2020〕24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07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8-07 10:21
各区卫健局: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闽卫人口函〔2020〕375号)转发你们。请各区结合实际,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责任落实,加大重视程度,积极创建先进单位。
根据创建评选程序,请各区对照“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评估重点(2020年版)”,以区级人民政府名义向我委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报送自评报告(一式三份)。申请意愿请于8月11日前报送,申报表及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请于8月20日前通过OA上报至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以便报省卫健委参加评审。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寒梅,2031721
附件: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的通知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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