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10-2025-002
- 备注/文号:厦卫基层〔2025〕11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各区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国卫医急发〔2024〕21号)、《关于做好体重管理门诊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5〕113号)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厦门市“1+1+N”三师共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优势,推动体重管理服务向基层延伸,现就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体重管理门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1+1+N”三师共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核心,整合全科、中医、营养、运动康复、心理健康等多学科资源,构建“筛查-评估-干预-随访”全流程体重管理体系。将体重管理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包,通过设立规范化、标准化的体重管理门诊,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体重管理服务,降低超重肥胖相关慢性病的发病风险,助力“健康厦门”建设目标。
二、建设目标与功能定位
(一)建设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清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5〕133号)要求,将体重管理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基本服务包,为已签约的居民提供体重测量、身高测量、腰围测量等服务,开展居民体重管理知识宣教及体重管理健康指导;2025年12月底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可提供体重管理服务;
2.鼓励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体重管理门诊,争取2025年实现全覆盖;有条件的村卫生所可参照执行。
(二)功能定位
1.服务对象:重点覆盖成年超重肥胖者、慢性病患者中的超重肥胖者;
2.服务模式: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由“1名全科医生+1名健康管理师+N名专科医生(中医科/内分泌科/营养科/运动康复科/心理咨询)”组成多学科团队,提供综合干预、个性化营养运动处方及长期健康管理服务。
三、核心服务内容
(一)健康评估
1.基础检测:身高、体重、腰围、BMI,必要时测量臀围、腰臀比、体脂率、血压、血糖、握力等;
2.生活方式调查:饮食行为、身体活动水平、睡眠质量、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吸烟、饮酒情况等。
(二)综合干预
1.门诊诊疗:制定减重目标,开展代谢指标监测(如糖代谢指标、脂代谢指标、甲状腺功能等),提供个性化治疗;
2.健康指导:开展居民体重管理核心知识宣教,制定膳食计划、运动处方,必要时开展心理行为干预。
(三)随访与转诊
1.三师团队可通过微信群/钉钉群建立管理小组,动态监测居民体重数据,在线回复咨询及提醒复诊,定期随访并依据数据动态调整干预方案;
2.对干预效果不佳者,转诊至上级医院相关科室进行诊疗。
备注:具体参考《体重管理指导原则(2024年版)》《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
四、资源配置与规范
(一)人员配置
至少配备1个“三师共管”团队;鼓励整合中心医疗资源,将中医医师、康复治疗师、运动处方师、营养师、药剂师、心理治疗师等纳入体重健康管理门诊服务;
鼓励与上级医院建立对接协作关系,尤其是已开设体重管理门诊的三级医院,可邀请内分泌科、营养科、消化内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等相关专科的专家参与指导。
(二)设施设备
1.基础设施:身高体重测量仪、腰围尺、体脂秤、血压计、血糖仪、握力计、食物交换份食品模型;
2.有条件的机构可增设人体成分分析仪、代谢车等;
3.探索将相关设施设备接入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实现与家庭医生签约系统数据互通,动态监测体重及体脂率等指标,智能推送个性化膳食和运动干预方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落实
将体重管理门诊建设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自2025年第二季度起,请各区卫健局每个季度末报送体重管理门诊服务数据(包括开设情况、管理人数、服务人次、干预效果等),具体另行通知;依托厦门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疾控中心),组建市级技术指导与资源整合组,统筹开展基层医护人员培训、指导等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
请各区卫健局、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三师团队体重管理技能培训,参考《体重管理指导原则(2024年版)》《肥胖症诊疗指南(2024年版)》重点提升营养评估、运动处方制定及行为干预能力。
(三)推动宣传引导
请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院内氛围宣传,设置体重管理宣传海报、门诊就诊指引标识、提供健康处方;通过健康讲座、新媒体平台等途径普及体重管理门诊服务内容,引导超重肥胖人群主动就诊;开展“健康体重达人”或“减重比赛”等活动,强化居民-社区联动。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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