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8-2025-002
- 备注/文号:厦卫中医〔2025〕18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31
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厦门市扶持中医药发展专项已通过各单位择优推荐、组织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及公示程序,共立项98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任务书的签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本批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从签订任务书时开始计算,立项项目需在期限内完成。各项目负责人须依据申报时填写的申报内容签订《厦门市扶持中医药发展专项项目任务书》(附件2),结项要求应不低于本批项目申报通知规定的主要考核指标。区管医疗卫生单位的任务书须经区卫健部门审查盖章。如有合作单位须在任务书上盖章确认。
结项成果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本批项目的结项成果须以第一顺序标注为厦门市扶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助项目,中文标注形式为“厦门市扶持中医药发展专项资助项目XXX(项目名称)XXX(项目批准号)”;英文标注形式为“Project XXX supported by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Foundation of Xiamen”。
立项项目视财政经费预算批复情况由我委给予经费资助。立项项目单位视项目建设需要,在项目建设周期内提供必要的配套资助,比例不低于1:1。经费管理办法参照《厦门市卫生健康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厦卫科教〔2020〕301号)。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周五)下午4点前,将汇总后的纸质版《厦门市扶持中医药发展专项项目任务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市卫健委中医处,地址: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座607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xmkjzyc@126.com,邮件命名:单位+扶持中医药任务书。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联系人:张一凌,电话:2057613)
附件:1、2025年度厦门市扶持中医药发展专项立项名单
2、厦门市扶持中医药发展专项项目任务书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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