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8-2024-002
- 备注/文号:厦卫中医〔2024〕20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6
各区卫健局、各区总工会、各产业工(联)会,市属市管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年全省中医养生功法技能大赛准备工作的通知》(闽卫中医函〔2024〕757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关于举办2024年福建省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闽工〔2024〕4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由市总工会与市卫健委联合举办全市全市中医养生功法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传承养生功法,引领健康潮流
二、竞赛目的
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中医在养生保健与康复中的作用,并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营造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建设健康厦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厦门市中医药学会
协办单位:厦门市中医药学会内病外治分会、市中医药学会体质调理分会
竞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全部赛程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竞赛组、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竞赛组负责相关领域竞赛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宣传推广等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
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工作,由市中医药学会负责。
监督委员会负责竞赛监督工作,由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方式
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工作人员,团体竞赛和个人竞赛人员不可重复。
请参赛单位填写参赛回执(附件),盖章后于7月29日前提交至市卫健委中医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mkjzyc@126.com),联系电话:0592-2057613。
五、竞赛形式及内容
(一)竞赛形式
竞赛包括团体竞赛和个人竞赛两种形式。
每支团体参赛队由领队1人,教练1人及运动员9人(男女不限)组成。
(二)竞赛内容
团体竞赛包括综合笔试、视频展播、现场表演3个项目;个人竞赛包括综合笔试、现场表演2个项目。
1.综合笔试
综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福建省中医药条例》《古代医家论医德医风医道》《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中国医学史》《中医文化学》等内容。考试时间30分钟,考生自带水笔。
2.视频展播
各参赛队自行制作摄制表演视频,视频内容避免与现场比赛内容重复。
视频要求:
(1)录制的参赛作品须正面展示,图像清晰,画面稳定,横屏、顺光拍摄。
(2)约2分钟时长,要有片头和解说词。
(3)参赛视频须为MP4格式且视频大小为500M以内。
3.现场表演
现场表演包括必选、自选比赛项目各一项。其中必选项目为八段锦。自选项目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健身气功缩短版普及功法:①易筋经②五禽戏③太极养生杖④导引养生功十二法⑤马王堆导引术⑥大舞养生功法。
表演要求:
(1)比赛上场队形为平行错位排列(2排)。
(2)参赛队员服装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服装款式、颜色须统一。
六、竞赛安排及要求
时间: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9:00-17:00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10号二楼会议室
1.笔试:时间30分钟
2.视频展播:每支队伍2分钟
3.现场表演:每支队伍和个人20分钟(必选+自选)
各参赛队伍请于8月14日前将参赛视频、现场表演音频文件发送至市中医药学会(邮箱:xmszyyxh@126.com)。
七、计分规则
(一)团体成绩计分。各参赛队前6名队员的笔试平均分,加上视频展播和现场表演3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30%、30%、4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二)个人成绩计分。个人决赛总成绩为笔试和现场表演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40%和6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三)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团体或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笔试、视频展播、现场表演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团队或个人选手。如果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团队或个人选手。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或团体决赛总成绩。
八、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团体赛总成绩第1名为一等奖,予以奖金3000元;第2名为二等奖,予以奖金1500元;第3名为三等奖,第4-5名为优秀奖,均予以通报表彰。
(二)个人奖。个人选手总成绩第1名为一等奖,予以奖金1000元;第2名为二等奖,予以奖金800元;第3名为三等奖,予以奖金500元;第4-6名为优秀奖,均予以通报表彰。
(三)根据竞赛总成绩,组织参加全省中医养生功法技能竞赛,选送团体参赛队3支、个人参赛选手2名。当参赛队伍或个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如疾病)无法参加竞赛,按竞赛名次先后替补参加。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中医养生功法技能竞赛是各级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弘扬传播中医药文化的具体行动。各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对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中西医结合发展,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竞赛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参赛队伍和个人均应加强赛前集训,提高竞赛质量。具体集训工作由各参赛队伍和个人所在单位负责,如参赛队伍成员来自不同单位,则由参赛队伍所在区卫健局负责。
(三)积极宣传。竞赛主承协办单位、参赛队伍和个人所在单位、所在区卫健局要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赛始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全过程、多角度展现竞赛主题和亮点,持续扩大竞赛的影响。通过宣传动员,促使全行业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激发干事创业激情,提升干事创业能力,让广大群众更加相信中医药、运用中医药、受益于中医药。
市卫健委联系人:张一凌
联系电话:0592-2057613(竞赛报名)
市中医药学会联系人:郑惠新
联系电话:0592-2110733(竞赛会务)
附件:2024年全市中医养生功法技能竞赛参赛回执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总工会
2024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中医养生功法技能大赛参赛回执表(团体)
报送单位(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位 |
科室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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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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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支团体参赛队由领队1人,教练1人及运动员9人(男女不限)组成。各单位指定1人为联络人。
2024年中医养生功法技能大赛参赛回执表(个人)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位 |
科室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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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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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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