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备注/文号:厦卫科教〔2021〕41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0
现将《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的通知》(闽卫科教函〔2021〕905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我市获批2021年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立项1项,立项项目视财政经费预算批复情况由我委给予经费资助(项目及资金详见附件2),原则上2022-2025年分年度平均拨付。
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填写《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附件3)一式三份并于两周内提交我委科技教育处。请按照《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卫科教〔2019〕88号)和《厦门市卫生健康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厦卫科教〔2020〕301号)要求,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把握资金使用进度,认真组织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附件:1.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的通知
2.厦门市卫生健康委资助2021年省卫生健康重大科研专项项目目录
3.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医学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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