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局、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 :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卫妇幼发明电【2020】364号),为做好我市2020年各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工作,保障我市妇女儿童身心健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出生缺陷率,要求各单位在有效落实实施范围、经费安排、技术和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做好各项目的实施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提出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2020年,对全市四个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的农村妇女(必要时可扩展至辖区内居住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任务数计划分配如下:海沧区1600例、集美区1800例、同安区3800例、翔安区3800例,共计1.1万例(有完成告知义务的服务对象,社会等因素自愿非免费但规范服用的,可计入)。要求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90%以上。
二、居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及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女病免费检查项目
2020年各区按照《健康厦门行动(2019-2030)》(厦健推委发1号)文件要求任务数执行,即思明区4000例、湖里区4000例、海沧区8000例、集美区8000例、同安区8000例、翔安区8000例,共计4万例。其中“城乡低保已婚妇女常见妇女病检查”项目服务对象实行应检必检先检。
三、居民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
2020年在同安区、翔安区各预算3000例(任务数各至少2000例),要求目标人群血清学筛查完成率80%以上,高风险孕妇产前诊断率70%以上。完善免费产前筛查诊断流程,产前血清学筛查高风险者,直接进入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产前血清学筛查临界值者,建议孕妇先行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每例980元,由区妇幼保健院支付500元,服务对象支付480元),需要者再进行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异常者的通知落实工作由筛查发现异常单位负责;以上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每例500元和需再进行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所需经费,由区妇幼保健院从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经费中支付。辖区的低保孕妇,属本项目服务对象的,实行应检必检先检。
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和婚前健康检查项目
2020年预算安排免费孕前优生健康和婚前健康检查:思明区7000对、湖里区5000对、海沧区2500对、集美区4500对、同安区5500对、翔安区5500对,共计3万对。其中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数分别为思明区3200对、海沧区1200对、湖里区2400对、集美区2000对、同安区2600对、翔安区2600对,共计1.4万对;要求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80%以上。确定地中海贫血防控试点项目任务量分别为思明区2200对、海沧区900对、湖里区1800对、集美区1300对、同安区1900对、翔安区1900对,共计1万对;要求目标人群覆盖率90%以上,筛查双阳夫妇的地贫基因检测率80%以上。
五、基本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
各区卫健局、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应要求并督导所辖的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基本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要求机构覆盖面90%以上,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20%以上,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20%以上。
六、新生儿遗传性代谢性疾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项目
原则上按省级管理工作规范执行,具体由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方案并布置落实,各区卫健局要将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方案及时传达到各相应机构。市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和市儿童医院(负责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
七、其他要求
对每位免费服务对象,各区应做到至少有2种次告知,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选择权。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