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卫妇幼〔2018〕31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25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厦门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的通知
    时间:2018-07-25 15:30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医疗保健机构: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742号)工作要求,提高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转运成功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助力《“健康厦门2030”行动规划》,现就完善我市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转诊救治网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框架,确保救治网络覆盖全市助产技术服务机构

    (一)进一步明确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应对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完善救治设施、设备,提升服务能力,建立院内多学科会诊联动机制,积极响应危重孕产妇院际会诊,对下级转诊单位(含区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孕产妇医疗保健相关培训。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实行动态管理,试行考评和退出机制。

    (二)健全分区负责、上下联动的区级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

    我市以分级管理、分区挂钩形式,于2012年组建了厦门市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三级网络(厦卫基妇〔2012164号),明确了首诊负责、就近对口救治原则,指定了上下级转诊单位。各区卫生计生局应结合助产技术服务属地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区级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每个辖区至少明确1所区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原则上为综合实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各区卫生计生局应及时将新准入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纳入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并明确其上下级转诊机构。因地缘就近需要跨行政区确定上下级转诊机构的,由区卫生计生局提出申请,市卫生计生委统筹协调。

    二、增补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建立专家库动态调整长效机制

    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库成员以市围产保健协作组成员为核心,由妇产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新生儿科、内科(含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血液科、肿瘤内科等二级学科)、外科(含普通外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心血管外科、胸外科、肿瘤外科等二级学科)、输血科等专业组成,原则上为副主任及以上职称医师,按临床需要参与全市危重孕产妇急会诊、危重孕产妇评审和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其中市围产保健协作组成员由市卫生计生委确定公布,除市围产保健协作组以外的专家调整,由协作组成员建议,组长(副组长)提请协作组会议表决通过,以会议纪要形式传达至各相关单位。

    三、建立母婴安全保障协调机制,明确市级危重孕产妇急会诊流程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要成立产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产科医疗安全质量管理、母婴抢救综合协调,兜底保障母婴安全。接诊危重孕产妇或孕产妇情况变化出现急危重症时,由产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提请组织院内讨论及会诊,经评估病情确需转诊且具备转运条件的,由医务管理部门按照急诊转诊流程先行联系上级单位,安排经治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含救治简要记录表、会诊登记表等)随车护送危重孕产妇至上级单位接诊收治完毕。对下级单位转送的危重孕产妇,上级单位不得推诿拒诊。不宜转运的危重孕产妇,由市级专家前往紧急会诊。院际急会诊,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医疗规章制度执行,由双方医务管理部门联系安排。各医疗保健机构应积极响应市级危重孕产妇急会诊,派出专家参与临床抢救与指导。

    四、源头防控风险,明确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中心职责

    我市于2017年创新优化孕产妇保健流程,率先建立了全市基层卫生机构与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联动的产科床位预约体系,完善了独具特色的覆盖全市助产技术服务机构的妊娠风险追踪管理制度。妊娠风险管理是防范高风险孕妇出现急危重症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关键环节,不同于危重孕产妇救治的急迫性、已然性,着重强调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为衔接相关规范,适应新时代妇幼健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赋予市级、区级高危孕妇管理中心新的内涵。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暨妊娠风险管理中心,原则上为市、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主要负责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落实、完善危重孕产妇评审及孕产妇死亡评审,负责辖区危重孕产妇转诊救治相关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评估工作,参与辖区妊娠风险孕产妇管理尤其是重点孕妇(橙色、红色风险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辖区妊娠风险人群转诊协调。

    五、确立厦门市危重新生儿转诊救治中心,完善危重新生儿救治协作网络框架

    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市儿童医院。我市危重新生儿救治协作网采用二级网络形式,由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与下级转诊机构(原则上为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就近对口、友好协商方式,建立定向转运协作机制。各区卫生计生局应指导辖区新准入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与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开展合作,以保证辖区每个新生儿都能获得适当的医疗与护理服务。鼓励各区卫生计生局根据辖区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酌情建立相应层级的区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应对转运协作单位提供24小时新生儿急诊转运联系方式,对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提升救治能力,进一步完善新生儿急救转运设备、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承担本市及周边地区急危重症及疑难新生儿的会诊、转诊、急救和临床指导工作。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之间应开展相互协作,在床位满员时或病情需要时进行院际调度,提高危重新生儿转诊救治效率。

    市儿童保健协作组应发挥行业指导核心作用,组织开展我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新生儿死亡评审等相关工作,指导区级儿童保健协作组开展例会及评审活动,协助完善厦门市危重新生儿转运工作指南、转诊记录单、病情记录单等相关规范及文书,通过会议纪要、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传达至各救治协作单位。市儿童保健协作组名单由市卫生计生委确定公布,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的通知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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