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资源情况
(一)医疗卫生机构
2017年末,厦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701个(不含部队医院),比去年增加123个。其中医院51个(含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21个(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9个,镇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263个,门诊部363个,诊所、卫生室、医务室94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5个(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所、采供血机构、急救中心)、其他卫生机构4个。与去年同比,医院增加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22个(主要是门诊部增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3个(主要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
按经济类型分,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543个,比上年增加4个;民营医疗卫生机构1158个,比上年增加119个。
(二)医疗机构床位
2017年末,全市实有床位总数15341张,其中:医院床位14106张(占总床位91.95%%),基层医疗机构床位297张(占1.94 %),公共卫生机构床位数775张(占5.05%),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63张(占1.06%)。
与去年同比,卫生机构床位数增加402张。每千人实有床位数为 3.83张(按照常住人口401万计算),比上年增加0.2张。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疗机构床位12464张(占总床位81.25%),比上年增加59张;民营医疗机构床位2877张(占18.75%),比上年增加343张。
(三)卫生人员
2017年末,全市卫生人员38793人,同比增加4350人。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182人,同比增加3685人;执业(助理)医师12705人,同比增加1586人,其中执业医师11804,同比增加1399人;注册护士13402人,同比增加1427人; 药师(士)1852人,同比增加217人; 技师(士)1735人,同比增加211人。
全市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7.78人、执业(助理)医师3.17人、注册护士3.34人(按照常住人口401万计算),分别比上年增加0.77、0.33、0.29。
按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22764人(占58.6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973人(占33.4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8.62(占7.38%),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94人(占0.5%)。
二、医疗服务情况
(一)诊疗服务情况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达3528.8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34.98万人次,增长3.98%。
按机构类别分,医院诊疗人次数1730.07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数的49.03%,同比下降1.56%),比上年增加13.2万人次,同比增长0.77%;基层医疗卫生1526.64万人次(占43.26%,同比提高0.84%),比上年增加86.87万人次,同比增长6.03%;专业公共卫生272.01万人次(占7.71%),比上年增加34.92万人次,同比增长14.72%;其它机构0.15万人次,比上年减少56人次,同比减少3.62%。
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2582.43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数的73.18%),比上年增加109.81万人次,同比增长4.44%;民营机构为946.44万人次(占26.82%),比上年增加25.17万人次,同比增长2.73%。
(二)住院服务情况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566670人,比上年增加32134人。按机构类别分:医院512621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42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9953人;其他医疗机构3254人。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460901人,比上年增加31554人,民营为105769人, 比上年增加580人。
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88.69%,同比上升2.38%。其中:公立医院96.58%,同比上升4.30%;民营医院55.04%,同比下降3.50%。
全年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3日,比上年平均住院日缩短0.1日。其中:公立医院9.2日,比上年平均住院日缩短0.4日;民营医院5.0日, 比上年平均住院日延长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