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卫办〔2018〕209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14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厦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8-05-14 15:27

    各区卫生计生局、各市属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8年厦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514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厦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高水平健康中国示范市为目标,以解决卫生计生领域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抓手,以打造新时代智慧健康医疗体系为技术支撑,以构建整合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为基础,全面实施《“健康厦门2030”行动规划》,进一步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预防和健康为中心的转型,补短板、上水平、提质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实施健康厦门战略,持续深化推进医改

    (一)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工作。加强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持续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以市属公立医院为主体,推进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工作保障和督办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发挥医管委对公立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诊疗行为,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管理效率和医疗管理服务质量效率。(牵头处室:政法处、财务处、人事处)

    (二)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推进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制度改革,提高人员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扎实实施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指导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牵头处室:政法处、人事处)

    (三)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合理用药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政策衔接,协调配合医保部门进一步调整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公立医院价格补偿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覆盖面;全力做好国家C-DRG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深化药品、耗材采购制度改革,降低采购价格,减轻患者负担。(牵头处室:政法处、医政处、药采办、财务处)

    (四)综合推进多种医联体建设。推进岛内构建“院办院管”一体化医疗集团;岛外开展区域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以医院优势和特色专科为支撑,牵头组建医疗专科联盟,形成专科协作服务网络。(牵头处室:政法处、医政处、基卫处、规信处)

    (五)推进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落实《“健康厦门2030”规划》。着力构建完善领导推进机制、工作考核机制、健康影响评价机制,推进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组织实施促进健康的规划和行动,加快转变卫生与健康发展方式,持续加强健康促进,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我市人均期望寿命。做好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大力推进“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主题日宣传,全市创建健康单元不少于10家,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不少于100人。(牵头处室:政法处、办公室、疾控处)

    二、提升基层卫生服务,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

    (六)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打造十五分钟健康圈。新建成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绩效考核,政府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55元。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配套政策和签约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服务内涵,开展第三方满意度调查评价工作,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科学评价机制。充实签约服务包,出台政府向社会资本办医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行方案。建立全市健康知识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俱乐部活动,家庭医生参与指导评价,并给予健康鼓励。做好慢病长处方推广,联系做好药品配送工作。理顺家庭病床相关价格体系,鼓励基层机构广泛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完善慢性病在线续方支付、配送工作。(牵头处室:基卫处、规信处)

    三、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七)启动亚专科建设项目或专病建设项目。根据我市医学学(专)科整体实力评估若干个亚专科或专病进行建设,争取部分医院和专科进入全国医院和专科百强排行榜先进行列。加大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引入高端社会资本办医机构,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一批精神卫生、中医、康复、妇儿等专科医疗机构。(牵头处室:科教处、医政处、规信处)

    (八)制定和完善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办法,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培养适宜高层次卫生人才。建设“名医工作室”,引进国内知名医疗专家团队。制定《厦门市三级医院名医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厦门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办法》,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协调相关部门扩大医疗卫生类引进生招录院校范围,推动精准引才。支持高层次人才出国(境)学习交流。推进健康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组织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技术骨干出国学习交流。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培训,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加强执业注册引导,落实职称晋升通道,在薪酬待遇、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倾斜。(牵头处室:人事处、科教处、财务处)

    四、深化市校战略合作,扩增优质医疗资源

    (九)深化市校战略合作,高位嫁接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创新成建制委托管理和同质化全运营模式,推进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厦门市儿童医院、集美新城医院建设发展。实施龙头提升,继续支持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和专科医院的提升发展,建成具有省内领先水平的高水平医院。通过推进关联专业、专科优势资源整合,组建强强联合学科群,孵化育成高水平专科,快速提升我市专科发展水平和排名。(牵头处室:医政处、规信处、人事处、科教处、财务处)

    (十)加快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按年度序时计划推进翔安医院项目、心脏中心新址项目、弘爱医院项目、第一医院内科楼项目主体工程、中山医院门急诊楼项目、马銮湾医院、环东海域医院等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殿前、开元、梧村、同安工业集中区等一批基层卫生机构。按计划推进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建设,开展市妇幼保健院集美分院等的可研编制报批等前期工作。正谋划翔安区妇幼保健院等医院项目的建设。(牵头处室:规信处、财务处)

    五、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

    (十一)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贯彻“一法一纲要”,及《福建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 - 2020年)》,在医改五项制度建设中融入中医药元素,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生、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疾病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传承创新。培训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弘扬中医药文化,在闽派医史的基础上挖掘整理“红色(革命)医史”,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等产业发展和海外交流与合作。(牵头处室:中医处)

    (十二)完善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医固本工程,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公立中医类医院标准化和各级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遴选建设精品中医馆。(牵头处室:中医处)

    (十三)加强市中医院“名优中医院”建设。通过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快速提升厦门市中医院综合竞争力。积极开展中医药对台交流合作,办好2018年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在全市开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并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工作。(牵头处室:中医处)

    六、深化推广信息化便民惠民示范工程,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试点城市工作。

    (十四)结合“互联网+智慧医疗”,深化推广信息化便民惠民示范工程。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融合共享开放,推进民营医疗机构接入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扩大数据采集,提升居民健康医疗信息共享。继续优化医院就诊流程,推进智能导诊。建设完善智能健康档案,提升区域平台智能水平。推进落实厦门市网上家庭医生服务系统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推进多卡融合,提升电子健康卡应用服务能力。加强卫生计生信息系统的融合,进一步助推医改、分级诊疗和家庭签约服务,促进群众便捷就医和智慧健康管理。按照国家试点总体方案和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建设试点城市工作。(牵头处室:规信处)

    坚持预防为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

    (十五)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巩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建设成果。持续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贯彻疾病预防控制“十三五”专项规划,加紧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联动。推动疾病防控关口前移,及时组织开展疫情监测、研判、防控,防范境外传染病输入。加强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坚持因病施策,提升艾滋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重大疾病防治效果。(牵头处室:疾控处)

    (十六)统筹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疫苗采购、管理,进一步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机制,加强免疫规划针对传染病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妥善处置严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贯彻《福建省防治慢性病防控中长期规划(2017 - 2025年)》,完善慢性病防治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推动逐步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牵头处室:疾控处、基卫处)

    (十七)加强生活饮用水监测和食品风险污染物监测。完成全市疾控机构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和对相关医疗机构督导。继续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相关信息的收集、监测和分析。完善卫生计生执法体系。构建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村(社区)负责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收集;推行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员职级评聘工作,构建奖惩并重的竞争激励机制,畅通卫生计生监督员晋升途径。落实医疗卫生、消毒产品、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等国家监督抽检,做好预防接种、消毒隔离、饮用水等专项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设置监测点和监测项目,加强风险监测结果运用和会商通报,提高发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包容审慎方式,做好对新型健康服务机构、跨界融合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的监管,促进其健康发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卫生计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处室:综合监督处、疾控处、医政处、计生基层指导处、办公室)

    (十八)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开展精神病分级诊疗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科门诊建设;三级医院精神科医生下社区服务;执行双向转诊制度。全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配备一名以上加注精神科资质的全科医师,社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牵头处室:疾控处、医政处、基卫处)

    (十九)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协调、处置的运行机制,规范处置流程。加强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开展区域联合应急综合演练,不断提高跨部门、跨区域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指挥平台信息化建设,推进与120指挥中心平台的融合应用。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广医疗急救站点新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解决急救站点编制、绩效考核、运行经费的模式。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持续推进卫生应急社会参与,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做好国防卫生动员工作,提高国防卫生动员能力。做好反恐怖防范和应对准备工作。做好我委公共安全平台管理工作。(牵头处室:应急办)

    (二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创建和巩固全市爱国卫生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定期组织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降低四害密度。积极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和卫生社区,争取创建16个省级卫生村和30个省级卫生社区。建立和完善爱国卫生考评和通报机制,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推动控烟立法进程,加快我市“无烟城市”建设。(牵头处室:爱卫办)

    八、创新计生服务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十一)优化计生服务管理。完善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政策措施,鼓励按政策生育,推进计划生育产陪假相关规定落实。积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准确把握人口发展态势。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深入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深入开展新国优创建活动,改革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进避孕方法自主知情选择。推动21家相关部门落实《厦门市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办法》,协同推进我市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方式,着力推进在车站、机场、商场、医疗机构、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建设母婴设施。确保2018年底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配置率达到80%以上。(牵头处室: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妇幼处、综合监督处)

    (二十二)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产科床位建设。加强母婴安全形势预警研判,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强化生育全程优质服务,完善全市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和儿童转诊救治网络,加强高龄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开展妊娠风险筛查、评估与干预。进一步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牵头处室:妇幼处、规信处)

    (二十三)增强计生家庭发展能力。支持计生协会深化生育关怀行动,提升协会组织动员群众能力,加大幸福工程和计生小额贴息贷款帮扶力度,扩大安居工程帮扶面,健全完善计生家庭保险工作。围绕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成长、金秋助学、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内容,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新家庭计划一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和“健康家庭行动”。进一步完善计生奖励扶助体系,做好其他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落实各项计生奖励扶助关怀政策措施,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巩固落实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完善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动态调整机制和再生育关怀资金项目及报销审批手续。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我市特色的长护险制度、在日间照料中心设立医务室、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等。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管理,培养我市医养结合各类型示范点和新的增长点。(牵头处室:家庭处、计生协会项目部、组宣部)

    九、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

    (二十四)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等五项制度长效机制。从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等十个方面创新医疗服务,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牵头处室:医政处)

    (二十五)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医疗质量评价方式,做好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全过程管理。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五位一体”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血液安全供应保障能力。(牵头处室:医政处)

    (二十六)做好健康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推进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建立多部门联动长效机制,推动建档立卡信息与定点医疗机构动态对接,解决贫困户动态识别问题。探索重病兜底保障政策,继续加强大病专项救治,确保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持续做好援藏、援疆、援宁、扶贫开发和对口帮扶工作。(牵头处室:财务处、基卫处、人事处,科教处、医政处)

    (二十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严格落实卫生计生部门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各种无谓证明,推进信息共享和办事承诺制。强化便民服务“马上就办”,推进全程网办,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加强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和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实施卫生计生“七五”普法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牵头处室:政法处、医政处)

    (二十八)强化财务监管。完善财务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卫生计生专项资金督查,强化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规范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卫生计生单位全面清产核资工作,确保新旧制度衔接和平稳过渡,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牵头处室:财务处、规信处)

    十、坚持从严治党,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二十九)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即将印发的《党支部工作条例》,指导督促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督促指导社会组织行业党组织建设,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牵头处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

    (三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自觉遵守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九不准”规定,严厉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医政处、机关党委)

    (三十一)推进行业文明建设。做好新一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崇高职业精神,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牵头处室:机关党委、医政处、办公室)

    (三十二)加强卫生计生宣传。深化医改重大宣传和“健康厦门”主题宣传。加强卫生计生新闻发布工作,按照“4.2.1 +N”新闻发布工作模式,继续落实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举办新闻发布专业培训,提高应对媒体能力。做好“中国好医生、中国好护士”先进典型推荐培育工作。强化官方网站信息发布,加强网站日常信息发布管理。(牵头处室:办公室、规信处)

    (三十三)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加强跟踪督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效能问责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信访,从源头化解突出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好政务公开、重大会议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干部保健、离退休干部等其他各项工作。(牵头处室:办公室、保健办、离退休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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