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计生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8-08
    2016年厦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时间:2016-08-08 16:00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卫生计生和医改工作会议精神,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战略规划为指引,聚焦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的“十三五”发展目标,把握建设“健康厦门”工作主线,逐步建立以“健康期望寿命”为抓手的“健康厦门”评价指标体系,把卫生计生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命质量上来。突出以深化分级诊疗拉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领先学科建设提升医学技术水平,以“医防融合”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四大工作主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动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以推进分级诊疗拉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全面深化“慢病先行,三师共管”分级诊疗改革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0 号)的工作要求,制定《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进一步全面推进和提升完善具有厦门特色的“慢病先行,三师共管”分级诊疗改革经验,以完善政策配套机制为保障,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通过引导群众到基层首诊、畅通双向转诊通路、构建急慢分治格局、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一是逐步扩大慢病病种,将“慢病先行,三师共管”分级诊疗模式拓展至脑卒中、COPD、冠心病、高血脂症和乳腺癌等部分肿瘤的防治。进一步规范主要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双向转诊机制。

    二是以慢病全面带动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的首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慢性病筛查系列设备,促进慢性病在基层早发现、早干预,推动基层首诊。创新解决“健康管理师”专职岗位设置和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培养更多的健康管理师将“三师共管”分级诊疗的工作模式,结合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延伸覆盖到健康人群。

    二是以防治结合、医防融合为主要抓手,重点强化“医防融合”慢病防治一体化工作体系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医疗转诊总监”、“公卫总监”。成立市慢病防治中心,促进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工作结合,促进基层卫生与计生管理的融合互补,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探索防治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是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改革政策支持保障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建设,系统研究和抓紧出台深化调整医保、财政、价格、人事、绩效激励考核机制等相关配套政策,促进大医院功能回归。改革医保支付办法,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总额。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激励政策,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编制管理、财政保障和机制创新,解决基层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点,增设一批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中心和服务站,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门诊部加入分级诊疗,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强化标准化建设,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提高患者对基层诊疗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使基层医疗服务为主体的健康管理拥有可持续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办医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分级诊疗改革等工作。完善第三方质量监控与考核评价体系。

    2、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厦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一是通过发挥分级诊疗的“倒逼效应”,着力推动大医院的转型发展。二是落实公立医院管理自主权,出台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机制指导意见,促进深化医院内部改革,完善内部绩效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增长、合理分配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合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四是要完善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深化完善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公立医院费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通过药品带量采购、加强行政监管、易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院内部控费机制等措施,确保公立医院药占比、消耗卫生材料、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省定标准内。

    3、统筹推进相关医改工作

    一是加强卫生计生规划。科学编制并实施《厦门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进城乡卫生一体化。继续推进一批卫生重点建设项目。要把“健康厦门”提升到我市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逐步建立以“健康期望寿命”为抓手的“健康厦门”评价指标体系,把卫生计生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命质量上来,整合全社会资源,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康复体系建设发展,高度重视加强儿科、产科发展,着力实施提升城乡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人口健康信息化水平工作,厦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奠定基础。

    二是深化推进基层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按照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意见》,在岛外各区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一归口,三下放”的管理新机制。提升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两提升”工作内涵,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加强对基层的技术帮扶和人才培养。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新增部分全部用于基层签约。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基层考核奖励政策,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提取办法。建立健全市分级诊疗和全科医生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三方分担费用机制。进一步规范开展家庭医生基层签约服务工作,提升服务内涵,符合家庭病床建床条件的签约对象应建尽建,建立家庭医生与社区居民稳定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制定签约服务内部分配激励机制,鼓励上级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和多点执业。加快培养急需的全科医师(家庭医师)。建立厦门市全科医师(家庭医师)临床培训实训基地,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全科医师(家庭医师)。贯彻落实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推进建设乡村医生新队伍,建立乡村医生进退机制,严格组织实施乡村医生定期考核工作。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

    三是配合做好药品带量议价采购工作,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阳光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和设备检查价格。完善药品配送制度,降低药品配送成本,提高配送到位率。打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药代表的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带量采购产生的低于医保支付价格的差价,由财政部门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增加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二、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4做好政策调整和衔接工作。根据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时修订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政府令)等相关规章,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深化完善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改进再生育办理流程,优化办事流程,推行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卫生计生工作融合,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充实区级卫生计生部门计划生育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整合行政执法队伍。

    5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三不变”、“四到位”机制,突出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依法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由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型发展,工作重点转向适当提高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落实一票否决制,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促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基层计生服务管理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生力军作用,承担计划生育家庭帮扶、生育关怀、权益维护等工作,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加强出生性别比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继续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做好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国家试点工作。

    6、加强计生信息统计工作,强化出生监测。健全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出生监测网络,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加强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人口基础信息特别是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掌握新生儿入户、婚姻登记、儿童参加社会保障、入学等情况,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

    7、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强化生育全过程服务管理,以“调整存量、做优增量、补齐短板、提升能力”为原则,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作为重点,完善设施设备,改善服务条件。重点为生育二孩的高龄产妇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完善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保障母婴安全。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全面实施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

    8、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市直九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工作的落实,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信息核查,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推动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关怀关爱流动人口,促进社会融合。

    9、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法律法规明确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力度,完善计划生育奖励假制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衔接,不断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及其他各项奖励扶助政策。深入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的关爱扶助工作,妥善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做好厦门市智慧健康养老基地项目试点相关工作。

    三、坚持预防为主,以“医防融合”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0、组建厦门市慢病防治中心。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建立厦门市慢病防治中心,重点强化“医防融合”慢病防治一体化工作体系建设,促进临床医疗与公共卫生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合作,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效率,提高我市慢性病防治科研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11、提高卫生应急综合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市急救体系建设,推动医疗急救立法,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急救网点建设保障政策。参照国内外现代城市医疗应急体系建设成功经验,进一步支持加强我市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具有厦门特色的海陆空立体急救体系。建立急救中心医务人员激励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建立急救中心年龄较大的医务人员转岗退出机制。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提升急救网点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在卫生应急管理、传染病联防联控、紧急医学救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国防动员等方面的专业化建设,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检测、风险评估和预警体系,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军地之间和跨区域卫生应急协同机制。积极参与“厦漳泉区域同城化应急管理平台”建设,重点完善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处置和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完成“能持续7天独立开展应对各种重特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紧急医学救援队”和“心理干预应急队”两支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的装备和人员选配工作。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优化和规范卫生应急流程,组织专业化培训和演练。进一步推广以区域胸痛急救平台为标志的“厦门模式”。加强海峡两岸公共卫生合作交流,举办与台湾金门县卫生部门的两岸传染病疫情及紧急医疗救援应对定期年度例会。

    12、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公共卫生信息化为支撑,以建立厦门市健康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抓手,完善健康预报模式。以国家和省级慢病示范区、国家和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国家精神卫生综合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夯实组织网络、工作机制,丰富工作载体,提升卫生应急、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防控、精神卫生工作水平,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继续推进医防融合联动,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强化中小学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和要求,加强高校公共卫生管理能力。加强重点传染病预测预警,提升新发传染病流行趋势预判水平和防控能力。加强疾控机构实验室建设,提升传染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报告机制。做好精神卫生工作,推进《厦门市精神卫生条例》立法工作。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妇幼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优质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各项指标保持优良。

    13.强化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卫生计生监督资源配置,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网络,强化监督队伍能力建设。推动综合监督协管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打击非法行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力度,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调联络、监测报告、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发展卫生监督智慧监管模式,广泛推行监督智能移动执法终端以及生活饮用水、游泳场所、商场、医疗废弃物监管等在线监测系统和卫生监督二维码信息公示工作。探索综合监督信息公示试点,做好行政处罚网上审批流转,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过程透明公开。继续推进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加强控烟卫生监督执法;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及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感染控制等卫生监督监管工作。

    14.深入开展“健康厦门”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探索“健康厦门”建设模式,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理论研究,丰富健康城市建设载体和项目,努力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实践样本。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战略,推动城乡爱国卫生工作协调发展,重点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扎实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提高我市公共环境“四害”防制质量和效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四、以领先学科建设为关键抓手,快速提升医疗水平

    15.积极提升医院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在按国家医院标准达标的同时,引导各级医疗机构以国际医院标准为导向,鼓励引入国际医院标准(JCI),开展HIMSS系统建设,提高医院现代化水平,促进医院服务向品质标准化、管理精细化和服务人性化发展,打造一流国际营商环境,让市民在家门口享受国际化的高品质医疗服务。鼓励开展临床新技术和新项目,提升临床技术水平。着力提升岛外医疗水平。积极推进岛外市第三医院、第五医院和市海沧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力争全市每个区至少都有一所三甲医院;启动第一医院马銮湾院区、中山医院东部院区建设。

    16、扎实推进领先学科培育计划。以“名科突进带动名院发展”,提升厦门市医学整体水平。首批建设的第一医院肿瘤中心、糖研所,中山医院消化内科、肝胆外科、市中医院肛肠科等五个领先学科和首个按照“综合性医院内设立非独立法人的专科医院”模式设置的专科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专科医院要注重体制机制创新,为全市领先学科培育计划和“院内院”专科医院建设提供成功的试点经验。在支持首批建设的第一医院肿瘤中心、糖研所,中山医院消化内科、肝胆外科四个领先学科和首个按照“综合性医院内设立非独立法人的专科医院”模式设置的专科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专科医院的体制机制创新的基础上,再重点支持建设发展一批医学重点学科,以名科发展带动名院创建,快速提升我市医学核心实力,满足市民“大病不出市”需求。积极探索省市共建和省医学扶植重点学科平台,为我市现有重点学科列入省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创造条件。加强以经费审核为重点的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倡导科研诚信,努力提升项目的完成率与完成质量。

    17、进一步创新医学人才和学科建设机制。继续深化市校合作,以“双主任制”和“院士平台”为载体,制定《“双主任制”考核细则》,推进“院士平台”特聘导师进站工作,进一步提高“双主任制”和“院士平台”引才待遇。重点推进与复旦大学附属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的学科共建,加快提升我市医学水平。深化国际医学合作,继续推进两岸医学交流。建立和实施年轻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按需施教,分层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宜性和有效性。以国家级和省级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为重点,加快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各类岗位培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尤其是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师培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素质,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劳动收入。以对口医院的学科建设为载体,认真做好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和援疆工作。

    五、坚持不断提升职工和患者“两个满意”,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

    18、注重医疗安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强化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完善医疗安全防范处理机制。进一步发挥市级质控中心作用,持续抓好重点领域的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切实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抗生素临床使用监测和管理。在二级以上医院推广实施适宜临床路径。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工程,扩大覆盖面,适当提高护理人员编制比例,加强护理质量管理,提升护理品质,促进护理学科发展。加强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建立临床用血考核评价制度。

    19、着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继续落实《厦门市卫生计生系统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及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五位一体”长效机制,强化医疗纠纷多元化协调、法制化处置工作。

    20、积极探索医养护结合。建立医养护一体化信息平台。为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护健康服务供需双方提供平台,为提升医养护一体化服务内涵和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奠定基础。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间的协作机制,健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养护一体化结合,推动发展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延伸服务。

    21、切实关心一线医护人员。全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群团工妇组织,都要把关心一线医护人员的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实施贴近医护人员需求的“关怀行动”,重点抓好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升职工收入水平,办好职工食堂、文体活动场所等基础福利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努力“以满意的员工创造满意的患者”。

    六、坚持“中西医并重”,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2、深化中医院改革。完善财政补偿、医保支付、价格等差别化的中医药政策。创新中医名医名院建设载体,组建厦门市名老中医“国医堂”。建立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扎实推进中医药“名医、名科、名院”建设。

    23、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开展厦门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与典籍文献整理、传承与研究工作。遴选一批我市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实施基层中医名家“师带徒”项目。

    24、深化基层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基层名中医评选,扶持建设一批基层中医药特色专科。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市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80%以上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结合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药煎药配送中心,为市民利用中医药服务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25、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筹备建立厦门市国医堂中医名家门诊部;建设中药煎药配送中心;开展厦门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与文献整理、传承与研究工作;遴选一批我市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继续实施基层中医名家“师带徒”项目;开展基层名中医评选,扶持建设一批基层中医药特色专科;促进中医药服务向社区、乡镇和居民家中延伸。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处方管理。推动成立厦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提高中医服务每千人床位数。

    七、坚持智慧健康导向,提升我市卫生计生信息化水平

    26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创新发展,建立“互联网医院”, 拓展智慧医疗便民惠民成效。完善和推广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探索实施远程家庭健康监护。着力推动医疗机构之间医学影像信息共享工作,重点加强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信息化医疗服务。完善分级诊疗平台建设和工作机制。

    27整合既有智慧医疗资源,深化基于厦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和“厦门医疗云”的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实现卫生计生信息互联互通,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加快全市人口信息库建设,实现全生命周期的个案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

    八、全面落实党风和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队伍建设

    28以深化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为抓手,切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进一步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格落实“九不准”,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推进以“做有人情味的医者”为主题的医学人文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技术精湛、作风优良的卫生计生队伍,培育和塑造行业良好形象。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继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创新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对党员群众的亲和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全面加强提升系统文明创建水平,为我市卫生计生事业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九、坚持统筹兼顾,协力做好卫生计生其他工作

    29强化卫生计生法制建设。简政放权,深化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监管。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重大卫生计生政策出台前的法制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推进卫生计生领域信用建设工作,开展诚信医疗机构创建活动。

    30加强卫生计生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弘扬卫生计生职业精神和先进典型事迹。加强和创新公众健康教育,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工作。

    31做好干部保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32加强老干部工作,切实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

    33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强化督查督办机制建设,落实效能问责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抓好机关效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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