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计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20
    厦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2015年厦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5-01-20 11:31

     

    厦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2015年厦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2015年厦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已制定完成,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本年度各项工作。

     

     

    厦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5116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5年厦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文件要求,2015年我市的爱国卫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总体要求,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重点,认真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巩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主动地将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美丽厦门创建活动中,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一、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社区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死角,清理四害孳生地,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农贸市场、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特别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体系,促使家园清洁行动得到全面落实,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整洁面貌,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农村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共建美丽厦门。

    二、组织好开展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1、加强宣传报道。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宣传栏、标语、电子屏、海报、宣传单(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国卫生月活动。

    2、大力倡导文明卫生行为,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改变陋习,提升素质,做到不乱吐乱扔,不乱倒垃圾、污水等。

    3、大力开展整治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在农村继续开展以清洁家园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创造干净、整洁、卫生、优美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提高全民爱国卫生意识、健康意识。

    三、完善构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长效工作机制,迎接全国爱卫办和省爱卫办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核

    1、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指挥部,成立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策划、指导协调,理顺关系,组织督查各区、各部门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落实情况。

    2、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制发《厦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和《厦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任务分解表》。各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将各项指标进一步分解至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对照标准,梳理排查本区域、本部门的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指标,明确标准和时限要求,层层落实。

    3、开展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开展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重点,全面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努力提高城市卫生水平,重点治理城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脏、乱、差状况,不断提高生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创卫基础,全面提高创卫水平。

    4、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专项重点整治,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

    5、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市迎检指挥部办公室要在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职能,督促各工作小组开展好工作。

    6、继续做好爱国卫生宣传发动工作,爱国卫生运动要与健康宣教相结合,把爱国卫生作为培育先进城市文化的核心内容,积极营造浓厚爱卫文化氛围。在城市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标识,在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迎查工作氛围。  

    四、加大对全市外环境消杀,提高除四害工作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12015年我市建成区域(海沧区除外)继续开展政府购买PCO服务(有害生物防治),加大对全市公共部分外环境的消杀,有效降低四害密度。

    2、由市爱卫办统一招标,各区爱卫办作为分包项目、签订分包项目合同并支付分包项目款。今年市级财政资金将投入400万元用于我市城区除四害及PCO服务工作,各区政府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专项经费配套,用于辖区购买PCO服务和向有需求的群众提供免费除四害药物的配套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3、统一行动期间,根据群众需求,各区各街道要设立充足除四害免费领药点,方便群众领药。

    4、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监督与考核。根据四害生长规律,开展全市除四害统一行动,各区切实做好宣传组织发动、环境治理、PCO服务、重点环境消杀和分药入户等工作。市区爱卫办加强对PCO中标单位监督、检查、考核和通报。居委会负责对中标公司开展外环境消杀签字,辖区街道办审核盖章。

    5、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9.8等大型活动的除四害消杀保障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1、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活动,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进程。通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宣传健康环境理念,提高农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大力推进美好环境和美丽乡村共同缔造活动。

    2、以改善农村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完善区、镇、村三级管理长效机制。

    3加大对农村垃圾收集清洁楼、公共厕所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保洁人员待遇,将公厕管理纳入市容考评内容,建立农村卫生公厕长效管理机制。

    六、继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做好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健康教育考核指标和绩效考评的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继续开展健康生活体验馆建设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各区建立1-2健康促进社区健康教育示范基地;继续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的建设与评审工作;制定创建健康机关健康企事业单位标准及申报评审工作。

    2、加强宣传健康理念。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向纵深发展。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海报及全市爱国卫生网站等载体,宣传爱国卫生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氛围。

    3、开展四下乡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教育进社区等专题活动,着力培养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4、根据国家卫计委制定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2007-2015年)》的要求,深化场所健康促进,结合我市思明、集美、同安、翔安区创建国家、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2015年力争再创建命名一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单位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餐厅示范食堂,努力提升我市各类人群的健康相关指标。

    七、继续开展无烟单位评审和巩固创建成果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2015年在全市党政机关内部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及命名工作,大力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与检查,巩固全市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创建成果。

    2、对2012年度命名挂牌98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已被命名为无烟单位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复查,巩固禁烟创建成果。

     

    厦爱卫办〔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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