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口计生委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7-08
    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4-07-08 10:09

     

     

    厦人口〔201425

     

     

    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

    现将《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厦门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2014年重要会议及活动安排表

     

     

                                                                              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312

     

    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深化拓展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关注和保障计划生育民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继续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工作,推动人口计生事业持续深入发展,为美丽厦门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具体目标是:政策符合率达到90%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2‰以下;出生性别比降到113以下;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5%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80%以上;奖励兑现率达到100%;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群众投诉明显减少,满意率达到90%以上;避免出现行政侵权案件,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发生。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2014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刻学习领会有关精神。深刻领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决定精神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不断推进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创新,理顺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在道路问题上的自觉和自信(各处室及单位负责

    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工作。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制不变,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确保无论机构、人员、职责如何变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届接一届干,一任接一任抓,做到队伍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各处室及单位负责

    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政策解读,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建立完善再生育审批报告、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问题。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行为。(政法流管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二、坚持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综合协调。推动市委、市政府牵头组织对各区、镇(街)和市直10个部门的督查指导和年度考核工作,及时兑现奖惩。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引导正能量,促进基层科学、有效开展工作。(发规信息处牵头,其他处室及单位配合)

    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日常信访工作,按时回复市长专线、网络平台,加大信访积案的化解力度。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推行诚信计生,落实便民办证,杜绝因不当执法或者违法行政导致重大案件的发生。严格“一票否决”,积极推动各区在征地拆迁补偿人口认定上严格计划生育把关,坚决堵住通过政策外生育获取额外征地拆迁补偿款的现象。(政法流管处负责)

    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继续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在全市形成关爱女孩成长、严惩“两非”行为的浓厚氛围。健全完善“宣传教育、政策导向、孕情监测、查处两非、实名登记、举报奖励、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强化部门职责,定期召开打击“两非”工作情况通报会,不断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分析、汇总和会商制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宣教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完善信息化建设。积极协调市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争取从源头上共享到医院接生、预防接种、户籍变动、婚姻登记等信息,杜绝基层上报信息可能存在不实的现象。加强对基层的督查,不定期抽查出生统计质量,提高通报率、协查率。完善、规范统计口径,组织全市信息员分批分期进行业务培训。(发规信息处、流管站负责)

    强化宣传倡导。坚持群众宣传、媒体引导和社会宣传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国策氛围。继续在《厦门日报》办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专栏,做好厦视一套计划生育动漫宣传,开展“情暖新市民·幸福在厦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实施全方位、多渠道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着力推动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建设完善舆情管理制度,提高舆情收集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宣教处、流管站负责)

    拓展服务领域。强化计生服务站所建设, 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和中央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为基层服务站所与卫生整合提出建议权。配齐配强服务设备和技术人员,拓展特色服务功能,推动服务机构开展育龄妇女健康服务、不孕不育症诊疗、中老年保健指导、青少年健康咨询等。加强对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的宣传,指导各区抓好进度按月序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好计划生育、优生促进、健康检查、药具发放、儿童早期发展、家庭照料等公共服务,做好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服务工作。加强村级人口家庭服务室建设。(科技处、药具站负责)

    改善计划生育民生。深入实施并总结“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工作,确保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足额兑现。及时协调、推动党委、政府惠民政策与计生政策有效衔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涉及计生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化生育关怀,继续组织开展具有厦门特色的扶贫帮困救助活动。从养老、医疗、再生育、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方面加大对计生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政法流管处、办公室、协会项目部负责)

    发挥计生协会作用。以“四联创”为载体,全面加强基层和企业计生协会建设,加快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为承接政府转移的管理服务职能做好准备,主动融入,积极参与,争取更大作为。充分利用“母亲节”“529会员日”等有关节庆日,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加强人口文化建设。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加大推广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幸福工程、小额贴息帮扶、金秋助学、爱之屋生育关怀基金等项目的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厦门特色的生育关怀精品项目,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协会办公室、协会项目部负责)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和落实村(居)两委包干、入户访视、计生例会、查环查孕、避孕节育、信息管理、统计工作等常规工作。继续探索流动人口机制创新、均等服务,健全完善厦门特色的“三个一”、“四条线”、“五牵手、“六均等”、“六动服务流动”、“十种管理模式”、“十项工作机制”。健全市、区重点管理制度,市管重点镇(街)、区管重点村(居),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造成工作滑坡的镇(街)、村(居)逐级实行重点管理。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与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建设有机融合,确保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发规信息处牵头,其他处室及单位配合

    三、强化工作保障,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贯彻落实办法及市委实施办法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强化全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推行阳光计生,推进镇村政务、村务公开规范化。落实“马上就办增效促廉”工作要求,监督12356热线服务,努力创建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监察室负责

    认真做好党建工作。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上来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以“美丽厦门、先锋行动”为主线,积极实施机关党建和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机关党总支负责)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做好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队伍执行能力。(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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