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应急监督处
工作职责
承担全市医疗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指导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除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发布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协同应对传染病疫情相关工作。协调落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防恐工作。
承担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牵头完善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完善医疗监督体系。拟订医疗安全、医疗监督、医疗广告审查、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处理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指导平安医院建设。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负责人:李兵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211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