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卫生计生单位、市管医疗机构,委机关各处室:
10月11-13日,根据全市卫生计生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市卫生计生委抽调部分医院专家组织对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8家市属卫生计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查找薄弱环节,督促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做好迎检准备,市卫生计生委抽调治安消防、后勤、医疗专家各4名分四组分别开展第一轮重点督查。总的来说,各单位都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导机构和制度规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抓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各督导组通过现场检查对消防、电梯、医疗等设备设施和对毒麻、危化品使用管理,消防控制室、配电房、实验室、医疗废物处置点和食堂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工作人员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查看和询问,还存在安全隐患。各单位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督导中发现个别单位医疗垃圾存放的仓库没有上锁,地下室堆放等待报废的物品等安全隐患。
(二)规章制度不够落实。放射源储存场所未配置监控、防盗、报警设施,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等。
(三)设施维修不够及时。防火门破损,顺位器、闭门器失效;有的场所灭火器配备不符合要求,有的检测日期等
三、整治要求
(一)强化隐患整治,落实安全责任。以上单位要针对督查组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可以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整改切实有困难的,应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要明确责任人(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整改时限、应采取有效防范和监控措施等,
(二)加强协调沟通,提高安全意识。整治过程中,请主动联系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到现场检查指导,如市中心血站专家组提出的第4、5个问题是否需要,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要通过加强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从而在工作中确实做到主动防范、积极防范。
(三)及时反馈信息,确保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于11月15日报委办公室。隐患整治确有困难的,要建立火灾隐患治理闭环管理,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直至隐患排除为止。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李晓四 2102878
邮箱:3082402380@qq.com
附件: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表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