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8日至9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端正态度,统一思想抓整改。委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巡察是对市卫生健康系统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问题会诊”。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提出的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强,对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提升单位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党组班子针对反馈意见制定了专题民主生活会计划,并进行了研讨学习,征求了意见建议,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及时将巡察反馈意见印发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并要求全委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照单全收、主动认领、全员参与,以积极的行动、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抓整改。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市委巡察反馈的当天,便草拟了整改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作出总体部署。成立由党组书记挂帅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全力做好巡察整改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自巡察以来,委党组坚持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先后7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分析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协调解决问题,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形成了齐抓整改的强烈共识和强大合力。4月1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了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三)制定措施,确定方案抓整改。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责任分工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等。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协调、督办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处室、联系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机关各处室和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的要求有差距方面
(1)关于健康厦门建设成效不好的问题
一是多方协调,细化指标。积极与各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强化协同配合和任务落实,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健康厦门建设,定期收集进展情况,并向健康厦门推进委员会专题报告。按职责分工完善17个专项行动监测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细化监测评估工作,对17个专项行动的重要指标进行梳理,指定25项指标作为今年健康厦门建设重点监测评估指标。
二是完善机制,上下联动。2023年12月11日,协调召开健康厦门建设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分管副市长、健康厦门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听取了工作情况报告,部署了相关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监测考核,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合力推进,成效明显。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专题会议精神,取得较好成效。市教育局联合市公安、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针对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点题整治行动,安排62位挂钩干部,“一人一校”下沉指导,在开学前后、中高考等重要时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查。市民政局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精康融合”实施意见》,印发《家庭养老床位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了政策体系,细化了工作标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体系,全市食品抽检量达9.5批次/千人,居全省首位、全国领先,与香港、新加坡持平;群众食品满意率达91.67%,创历史新高。市体育局建立科学合理的运动指导体系、“体医融合”的服务模式,举办体卫融合运动处方培训班,设体卫融合试点单位9个。市科学技术局出台《厦门生物医药研发创新园入驻项目管理意见》,建设厦门市智能医疗器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优质项目落地提供重要支撑。市市政园林局印发《厦门市公园绿地全民健身设施设置指引》《厦门市公园健身步道设计导则》,制定健康步道系统近期规划。市医保局建立DIP质量评价体系,制定住院DIP病种组合目录及门诊项目分值,印发DIP医院端指南,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内部精细化管理。
(2)关于省对厦门绩效考核医疗健康指标排名靠后的问题
一是“医改工作成效”指标整改情况
一是实地调研促提升。为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指标成绩,委领导赴第一医院等多家公立医院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医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二是完善体系促提升。将“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指标纳入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占比60分;将考评结果与公立医院工资总额、院长年薪直接挂钩,促进公立医院提升运营管理能力。
三是全程管理促提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数据填报审核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监测数据,对数据进行收集、审核、订正和上报全流程管理,每季度通报“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指标,强化数据运用,市委巡察后,已通报三次,有效提升了各公立医院对该项指标的重视程度。整改成效初步显现,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为33.11%,同比上升1.59个百分点。
二是“医疗服务群众满意度”指标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通报严整改。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召开工作会议,通报省、市满意度调查结果。责令各公立医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的提升满意度领导小组,建立多科室协调机制,改变了以往单纯由门诊部或客服部“单打独斗”的现状。鼓励各公立医院到心血管病医院调研参观,学习“无陪护病房”工作经验,吸取好的做法。要求职工满意度排名靠后的市儿童医院等6家医院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提升计划。市卫健委领导对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市仙岳医院、市海沧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康复医院领导进行约谈。根据管理权限,责令同安区卫健局约谈同安区中医院,翔安区卫健局约谈市第五医院。
二是专项行动促整改。梳理群众就医不合理流程,制定市公立医院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以医院内部专项巡查、院际间相互巡查、委机关巡查、阶段性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患者满意度和职工满意度。成立巡查组,以交叉巡查的方式,对公立医院专项行动进行检查,巡查组以普通患者身份或以陪同就诊身份,不打招呼、不亮身份,采用暗访模式体验就医流程,共查出服务环境、服务流程、服务态度等方面50个问题。已将问题通报到相关医院,并完成整改。
三是委托调查真整改。2024年5月23日,与福建省华通市场研究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书,委托其对41家二级以上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进行调查,对2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进行调查。与2023年省卫健委满意度调查结果相比较,出院患者及职工满意度均有明显提升。其中,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满意度为93.10分,较2023年省卫健委组织的出院患者满意度得分提高了1.16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为93.70分,较2023年省卫健委组织的职工满意度得分提高了1.41分。同时,组织满意度成效好的复旦中山厦门医院、湖里区妇幼保健院到第一医院、中山医院等医院进行经验分享,共同提升满意度。
三是“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指标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转岗培训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临床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鼓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二级及以上医院取得临床类别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三年及以上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共有301人报名,其中基层卫生医疗机构79人,综合医院222人。
二是制定激励考核措施。制定《市对区绩效考评指标“健康医疗”考评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激励考核指标体系》《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评分办法》,将全科医生指标纳入其中,定期分析,适时通报,层层压实责任。
四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成效”指标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方案,规范行为。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将该项指标纳入考核范围,以综合考核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考核奖罚机制,激发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落地,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严格考核,提升能力。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量化考核,并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存在问题,现场反馈,责令限期整改,有效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23年度,省对市考核100分,位列全省第一。
(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弱项方面
(1)关于推动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把准方向。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家卫健委党组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指导性文件装订成册,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通过学习,领导班子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提升了政治站位,把准了工作方向。
二是纠偏补差,细化规则。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市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际情况,草拟《中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属公立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4月9日,印发了《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机关党委、市属公立医院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均反馈无意见。2024年4月16日,文件经市卫健委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印发的《通知》将“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列席院长办公会”修改为:“医院纪委书记应当参加会议。根据会议议题情况,医院党委其他成员和议题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可以列席会议。”
三是及时备案,规范材料。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4月23日,将《中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属公立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报市委办法规处备案。围绕文件制定背景、政策依据、重要指标来源、征求意见、审议签发等情况及主要内容做了详细的说明。市委办法规处已审核通过。
(2)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明确任免权限。充分尊重公立医院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属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卫健委党组任免。根据《中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所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管理岗位领导人员选拔聘任的若干意见》,市属公立医院中层干部由其本单位党委任免。2023年9月以来,市卫健委党组召开会议28次,会议议题均未涉及市属公立医院中层干部任免工作。
二是履行监督程序。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市人社局相关要求,市卫健委党组对市属公立医院党委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由组织人事处进行任前监督和任后报备。对市委编办批准的党政后勤科室管理岗位领导,进行任前监督,并通过人事网报人社局审核。对市属公立医院党委聘任的临床医技业务科室管理岗位领导,进行任后报备。2023年9月以来,市属公立医院选拔任用中层干部98名,其中,经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履行任前监督程序32人,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任后报备66人。
(3)关于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以点带面,逐步推行。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均衡协调发展,稳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选定市第五医院为试点单位,制定《厦门市第五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在市第五医院试点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市第五医院进行定岗定编,将全院岗位设置为医疗、护理、医技等7大类1341个,根据医院近2年各岗位实际年度总收入,初步确定各岗位目标年薪。制定以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卫健局、医院、科室三级考核评价机制。综合考虑科室的工作量、服务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成本控制等综合考核机制对科室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虑各岗位的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对市第五医院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全体工作人员目标年薪直接挂钩。
二是科学指导,提升水平。指导15所市属公立医院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将公益性、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等纳入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带动提升公立医院精细化运营管理水平。2023年,全市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比为45.25%,较2022年度,提升了0.56个百分点。
(4)关于推进分级诊疗服务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点整改情况
按照“15分钟健康服务圈”标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址建设及改扩建工作。将“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写入《厦门市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截至目前,14个常住人口较多的镇街中,梧村街道、嘉莲街道、殿前街道、江头街道、金山街道、杏滨街道等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新建或扩建并投入使用。其他8个常住人口较多的镇街中,莲前街道、祥平街道、西柯街道、新店街道、马巷街道各新增1至3个卫生服务站,正在建设中,预计2025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开元街道新增虎溪卫生服务站,已完成筹备工作,预计2026年上半年投入使用;湖里街道新增康乐、兴华2个卫生服务站,已完成规划,预计2026年下半年投入使用;侨英街道新增孙厝、东安2个卫生服务站,已完成规划,预计2026年下半年投入使用。
二是全科医生培养的整改情况
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共有301人报名,其中基层卫生医疗机构79人,综合医院222人。将全科医生的工作指标纳入市对区绩效考评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激励考核指标。截至目前,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从2022年2.63人提升至3.62人,增幅达37.6%,已基本达到《福建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实施意见》提出的“至2025年全省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5人”要求。
三是基层诊疗占比情况
深入推进基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与社区医院创建工作,确定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创建单位23家、“基本标准”创建单位16家,实现基层全覆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已达59%,居全省第一。将基层诊疗量占比、门(急)诊工作量增长情况、基本医疗服务平均服务量纳入市对区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激励考核。基层诊疗占比53.26%,5年时间提升近10个百分点。基层诊疗人次数已超过2023年全国52%的水平。
(三)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欠缺方面
一是梳理问题,制定规划。认真梳理中医药发展存在的瓶颈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配套政策,出台相关政策,推进中医药发展。根据《“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2024年福建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中医药发展实际情况,针对当前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印发《2024-2025年厦门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学科建设和特色中医人才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划。
二是建立制度,推进发展。为加快推进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2024年5月1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厦门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工作规则等,形成有机构承担职责、有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将综合医院中医床位列入绩效考核指标,提升中医科在公立综合医院的地位。截至目前,综合医院中医床位占比达到4.2%,比市委巡察时提高了1.26个百分点。持续深化重点学科建设,制定《中医特色专病专科能力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各类国家中医学科类项目,2024年5月27日,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名单,市中医院肝病科、儿科、外科、肛肠科列为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和培育名单。
(四)关于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力方面
一是结合实际,重新签订协议。为加快推进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早日实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功能定位。2024年1月18日,市政府与复旦大学签订了《合作保障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运营协议》。新签订的协议更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建成1个或以上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同时,新协议明确,“之前签订的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二是多方协调,增加派驻人员。主要领导多次亲赴北京、上海等地,多次与复旦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沟通协调,商谈合作事宜。结合双方实际,决定采用多模式结合的形式,争取达到协议约定的派驻人数,促进医院医教研全面提升。市委巡察至今,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和北京东直门医院新增派驻人员75人,派驻人员范围涵盖新生儿、小儿骨科、血液、营养、重症、儿保、麻醉、内分泌、神经、放射、心血管、皮肤等专科。2024年,北京中医药大学选拔任用了东直门医院厦门医院院长,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选拔任用了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常务副院长,以上两位院领导常驻厦门。上海选派的市儿童医院院长在厦平均每周天数2—3天,驻厦时间较巡察之前大幅增长。
(五)关于关键医疗指标发展不力方面
(1)关于人均床位和注册护士数偏低的问题
一是扩增人均床位。推动市苏颂医院(1000张床位)、川大华西厦门医院(1000张床位)全面运营,截至目前,全市床位23057张,千人均床位4.32张,较市委巡察时提高0.03张。同时,逐步提高千人均床位,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市杏林医院独立建制,市委编办核定市杏林医院病床1000张、人员控制总量1276名。复旦肿瘤厦门医院已开业,市妇幼保健院集美分院按序推进,计划2024年12月开业。
二是增加注册护士。通过校招、春招、校园招聘等方式,增加护理人员。截至2023年底,全市注册护士20261人,千人均注册护士3.8名,较市委巡察时增加了0.26名。
(2)关于优质资源分流病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
督促、指导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和厦大翔安医院加强运营管理,健全学科体系、发展优势专科,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医院影响力和患者就医体验,提升患者就医意愿,提高床位使用率。
一是翔安医院整改情况。积极引进人才,市委巡察至今,引进高级职称医师12名,护理人员30名。印发《关于调整高级职称医师门诊工作时间的通知》,针对不同类型的科室,分别增加高级职称医师门诊出诊率,并将出诊率作为月度质量管理考核指标。成立运营管理部,加强管理。与龙岩市中医院、泉州滨海医院、厦门湖里仁军医院等十家市内外医疗机构签订医联体协议,常态化开展患者转诊救治工作,提升了住院患者收治人数。2024年7月,翔安医院床位使用率为86.15%,为全市平均水平的99%,较市委巡察时提高19个百分点。
二是复旦中山厦门医院整改情况。进一步优化院内流程及管理措施,实现全院床位统一管理,最大限度使用医院床位,尽快提升医院的床位使用率。通过学科共建、远程医疗视频、医联体等方式,多维度、多视角,打造以复旦中山为中心的学科联盟、科普联动中心、以疾病为中心的医联体,增加患者吸引力,提升床位使用率。2024年4月,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床位使用率为86.36%,为全市平均水平的101.48%,较市委巡察时提高10.48个百分点。
(六)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欠缺方面
(1)关于推动综合性医院按规定独立设立公共卫生科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立医院增设公共卫生科的通知》精神,结合厦门市属公立医院工作实际,制定《厦门市属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设置方案》,明确公共卫生科职责,提出公共卫生科职数和人员配备意见。
二是落实工作要求。有效整合资源,调整科室职能,指导14所市属三级公立医院全部配齐公共卫生科负责人,较好落实公共卫生职责,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2)关于急救站点数量不足的问题
一是科学规划,扩增站点。结合城乡发展等实际情况,结合人口数量、交通枢纽建设、医疗资源分布等因素,突破原有机制,制定《厦门市急救医疗设施布局规划》,确定中长期急救站点建设目标。市区协同、多措并举,积极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站点建设,扩增急救站点数量。2024年以来,完成了厦大医院急救站、弘爱妇产医院急救站、市儿童医院急救站等急救站点的建设工作。全市现有急救站点33个,进一步提高了覆盖能力,提升了响应速度。
二是强化培训,严格考核。以厦大附属翔安医院为培训基地,联合市医疗急救中心,建立师资库,常态化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和院前急救专题培训演练。序时推进厦门市第三十届职工技术比赛急危重症抢救技能竞赛前期筹备工作,进一步强化医疗急救相关单位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制定《厦门市医疗急救中心考核工作方案》,加强对市急救中心的业务管理,提高院前急救工作管理水平,提升医疗急救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七)关于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有缺位方面
(1)关于有案不立、处罚不严、督促整改不力的问题。
一是开展随机监督。制定印发2024年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全年计划抽查医院、医疗美容机构、个体诊所、影像诊断中心、卫生所、护理站等医疗卫生专业主体187家,截至目前,已监督完成183家,监督完成率97.86%、完结率100%。监督完成的183家机构已在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上报,存在的100多个问题根据现场监督意见逐一整改。
二是开展驻点监督。选定13家医疗机构,进行驻点监督。选派医疗、妇幼、传防、放射等专业卫生监督员208人次,对1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全方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2类479个,责令各相关单位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监督,479个问题较好完成整改。
三是开展点题监督。指导各区卫健局制定点题整治方案,确定4个点题整治项目。截至8月15日,抽查132家个体医疗机构。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交流访谈、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条逐项对个体医疗机构(诊所)开展排查,现场检查信息公示、诊疗记录、药械使用、医废处置、消毒隔离落实情况等内容,认真查阅门诊日志、处方、人员资质、消毒记录等工作台账,发现就诊信息未录入门诊病历系统、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无菌包装标识不全、信息公示不完整等505个问题,并较好完成整改。
(2)关于对某美容医院一名抽脂手术患者死亡事件未开展调查的问题
一是立即整改。市委巡察组指出存在问题后,市卫健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某美容医院作出相应处罚。针对“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问题,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问题,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未按规定开具麻精药品处方”的问题,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使用未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物”的问题,作出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在2023年9月4日暂停某美容医院的抽脂手术资质,责令其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为确保某美容医院切实整改到位,2023年9月14日,组织卫生监督员、医疗美容质控中心和重症质控中心专家,对某美容医院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存在的上述问题均整改到位。2024年6月12日,再次对某医疗美容医院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填写病历、未备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4个问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医院立即整改。
二是培训考核。2023年10月10日、10月19日,组织医疗美容质控中心和麻醉质控中心的专家,对某美容医院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普及脂肪抽吸和移植危重并发症防治的相关知识,培训急救能力,并现场对某美容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了业务考核。经过培训考核,某美容医院院内抢救措施得到完善、医师急救能力得到提升,依法执业意识得到提升。2023年10月23日,市卫健委恢复其开展抽脂手术,但限定脂肪抽吸量控制在3000ml之内、脂肪抽吸部位少于3个部位。
三是专项整治。针对某美容医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联合医美、病案、麻精等质控专家对医疗美容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出动执法车辆42车次,派出卫生监督人员93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45家,开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7份;立案查处1件,给予警告,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3)关于对某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配置使用PET/MR(核磁共振影像设备)案件处罚较轻的问题
一是提高办案能力。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先后三次举办卫生健康执法沙龙,全市100余名卫生监督员参加。沙龙方式由“台上讲、台下听”改为围桌式,列出多个典型案件,针对办案难点、疑点,围绕违法行为、法律适用、办案证据等,还原查处过程,进行深度分析,分享工作经验,为下一步查处案件厘清思路、明确方向,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同时,组织全市70余名监督员,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监督执法培训,邀请市药事综合管理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委员杨嘉永授课,进一步强化了监督员对毒品、麻醉药品的认知。编印《医疗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干部学习,为监督执法打下理论根基。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修订完善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印发《厦门市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确定轻微违法行为32类,对轻微违法行为的适应情形逐一细化,逐一提出法律依据,进一步规范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
(八)关于群众“看病贵”问题仍然存在方面
(1)关于过度诊疗、重复检查、重复收费等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市卫健委整改情况。将“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作为点题整治项目,多次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成立工作专班,全年开展“整治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肿瘤基因检测外送管理方案,建立医疗机构之间检测互通渠道。对公立医院进行抽查,发现4类问题22个,追责问责8人。整治前,全市外送第三方检测月平均例数为99人,整治后,外送检测平均每月29人,受益群众数累计近6千人。
二是第一医院整改情况。第一医院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修订科室建设与发展考核体系,调整KPI考核体系,将控费指标纳入其中,组织医务人员签订责任状,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启动医保基金监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印发自查自纠方案,成立督导工作组,重点督查市委巡察指出的22个多收费、重复收费项目,22个项目已完成整改。推进医保DIP智慧运营平台信息智能审核系统建设,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引导临床科室主动控费。开展合理用药专项整治活动,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合理用药进行培训。每周监测药事管理相关数据,及时发现输液、辅助用药、全院用药金额异常增长情况,减少过度用药。2024年上半年,一类切口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使用中,抗菌药物选择合理率达95%,质子泵抑制剂围手术期的使用整体合格率达90%。
三是中山医院整改情况。针对重复收费条目,组织科室负责人点对点到相关收费科室进行收费条目的解读和指导,解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对存在问题的各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讲解,并在信息系统上增设注意事项,通过信息系统加强医保服务行为和医保收费行为监管。在手术项目收费上指定固定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减少错收的概率。开展检验检查组合模板自查整改,重新梳理检验检查的套餐组合,将各类检验检查组合模板进行拆解、删除,压缩组合数量,检查检验组合从996个压缩至909个。对既往存在的重复收费问题“回头看”,未发现重复收费问题。
四是市中医院整改情况。依照党委负责推整改、问题导向抓整改、从严从实促整改、统筹结合强整改、督导检查实整改的原则,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两项过度诊疗、重复检查项目进行整改。针对违规收费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3场,对问题涉及的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8大类11个小问题一一拆解分析,深刻剖析原因,坚决整改到底。2024年4月23日,违规收费已从2023年的医疗费用结算中扣除,由医院自行承担。针对“在‘关节穿刺术’中重复收取‘关节腔灌注治疗’费用的问题,组织各科主任和医保物价员,召开医保物价管理工作会议,对存在问题的各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讲解,逐条分析各项目包含的服务内容、定价依据、定价原则,要求各临床科室进一步组织临床医生开展学习,不得再发生重复收费的情况。
(2)关于推动三级公立医院落实“无陪护”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逐步推行,扩面提质。以心血管病医院为样板,逐步在全市三级公立医院推广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目前已有60个病区开展试点工作,运行较为平稳,逐步缓解“一人住院,全家受累”的问题。
二是注重培训,注册管理。指定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为培训中心,成立工作专班,先后多次印发通知,鼓励对“散兵护工”进行规范培训。严格考核,将合格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信息、考核结果、培训总结等材料实行归档注册。累计培训1200余名医疗护理员,为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储备了人员。
三是制定标准,规范管理。制定无陪护医院服务规范,构建标准化的无陪护服务,明确无陪护服务组织、设施设备、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内容,规范建设和运营,为构建“无陪护厦门模式”提供参考依据,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累”的问题。
(3)关于医疗信息共享成效不佳的问题
一是明确共享互认项目。为推动医疗资源共享与效率提升,明确医学影像检查项目3大类共计55项、临床检验类项目7大类共73项,作为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间实现共享互认的具体内容。患者在一家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完成上述任一检查或检验后,其结果最长在三个月内,其他医疗机构都认可,无需重复进行相同项目的检查或检验,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避免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二是优化升级信息系统。针对部分医疗机构尚未接入共享互认平台的问题,迅速行动,对检查检验信息系统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确保系统间的兼容性和数据传输的高效性。同时,组织专业团队深入医疗机构,指导并协助其完成系统对接工作,为共享互认机制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2024年,新增川大华西厦门医院等15家新增医疗机构接入共享互认体系,进一步扩大了服务覆盖面。
三是有效利用监管平台。全市2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已全部接入省级医疗机构共享互认监管平台。不仅实时监控各医疗机构的共享互认情况,还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有效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九)关于岛外“看病难”问题仍然突出方面
(1)关于岛内外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一是逐步均衡医疗资源。坚决贯彻“跨岛发展”战略部署,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川大华西厦门医院、市苏颂医院、复旦肿瘤厦门医院已开业运营,有序推进市妇幼保健院集美分院筹建工作,加快建设市杏林医院,逐步均衡岛内岛外医疗资源。
二是不断巩固托管经验。深化第一医院托管岛外医院的成功经验,逐步将岛内专家、技术、服务带到岛外。从第一医院选派一名副院长兼任市第五医院书记,选派一名党委副书记任市第三医院执行院长,加强岛外医院领导班子建设。今年,第一医院派出专家1000余人次,下沉岛外医院。第一医院托管市第三医院后,市第三医院实现质的提升,门诊量、住院数、人员待遇等大幅度提升。
三是打造一线党建品牌。针对岛外群众出门行走不便,医疗条件有限、健康服务不强等实际情况,指导市岛外医院开展“到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地方去”主题党日实践活动,挑选医疗专家,走进山区、深入农户,开展健康义诊,进行“两癌”筛查,办理评残事项,为人民群众提供“零跑腿”服务。
(2)关于全市三甲医院、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岛内、岛外分布不均和新建医院尚未投入使用的问题
一是推进复评工作。深入把脉问诊,精准精细指导,帮助岛外医院更好地抓重点、明方向、创特色,推进医疗机构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第二医院做好三甲复评工作,指导市第五医院、市海沧医院等岛外医院创三甲工作。组织院感、管理、医疗、医技、护理等专家,通过资料查阅、实地走访、病历审阅、交流访谈等多种形式,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岛外医院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等各项指标进行了深入系统客观评估,助推岛外医院发展。
二是加强学科建设。加强岛外医院优势临床专科建设,重视市级、省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的梯队建设,培育更多省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增岛外第二医院皮肤科、市第三医院神经内科、市海沧医院耳鼻喉科、市第五医院康复医学科、翔安医院眼科和中医老年病科等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三是推进医院开业。2023年12月27日,川大华西厦门医院全面投入运营,由川大华西医院牵头运营,实行与川大华西医学中心四所附属医院同一标准的同质化管理,华西经验正式在厦门落地开花。2023年12月1日,市苏颂医院正式开诊,以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重点优势专科为发展导向,分层打造重点学科集群,努力发展成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现代化、人文化、智慧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24年7月26日,复旦肿瘤厦门医院正式开业,由复旦肿瘤主营,按照“综合性专科医院”的方向,深度输出“上海品质”的原汁原味,在医教研和管理上实现同质化、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复旦品质、肿瘤专长、厦门特色”的高水平三级医院。3家医院的开业,提升了岛外片区的医疗卫生水平,补齐岛外医疗短板,缓解了岛外群众看病难问题。
(十)关于“一老一幼”服务保障难题仍未解决方面
(1)关于推动老年人健康服务有落差的问题
一是纳入绩效考核。将老年人健康服务纳入市对区绩效考核,在各类重点人群的内容中,增加老年人健康状况分析报告,占比0.2分。在电子健康档案管理中,增加65岁以上老年人数管理,占比0.5分。同时将老年健康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激励考核增加老年人健康管理内容,占比20分,其中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15分,老年人健康体检完整率为5分,不断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7.68%,超过省卫健73%的目标要求。
二是推进信息互通。为真实反映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通过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收集全市三级医疗机构老年人体检信息和住院期间体检信息,推进系统内部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化互联互通。印发《厦门市卫生健康行业重点指标分析报告》,将各区老年人服务管理工作数据进行横向对比,促进各区老年人服务管理水平。
三是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完善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全市累计开设家庭病床超4500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80.62万人,重点人群(含老年人)签约覆盖率超80%,签约居民基层首诊意向率达83.14%、综合满意度达94.21%。2024年“驱动改变,健康城市”城市慢病防控圆桌会、全国基层卫生“医防融合”经验交流会先后在厦召开,我市“三师共管”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作典型介绍。
(2)关于推动托育工作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提供政策支持。为全方位提升厦门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印发了《厦门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厦门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细则》。《方案》《细则》明确,按就近就便的原则,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小区楼宇空置场所实施“随心托”工程,建立不少于80个爱邻幼托服务点,开展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托育体验等各类公益或普惠托育服务,校正工作偏差。《方案》《细则》明确,制定激励性奖补细则,对乳儿班、托小班实行激励性入托奖补,根据托位情况,分别给予10万、6万的奖金,逐步提升乳儿班、托小班的托位使用率。《方案》《细则》明确,全市年度新增不少于2000个普惠托位,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根据备案的建筑面积,实行50%或30%的租金减免,确保辖区内乳儿班、托小班收托平均价格不高于所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减轻普惠托育机构的运营负担,降低收托价格,解决成本居高不下,收费标准过高的问题。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2024厦门普惠托育发展示范年”主题活动,依托主流媒体、托育机构、网络阵地、基层组织等力量广泛开展托育及育儿社会宣传。通过开展线上专题宣贯,举办线下主题活动,发动流量媒体传播,制作宣传产品、入户宣导等方式,讲好厦门托育故事,打响厦门城市托育品牌。在“厦门健康人家”微信公众号“人气宝宝”评比活动,12名托育机构“人气宝宝”和8个托育机构获奖。在五一广场结合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全市30余家普惠托育机构进行托育服务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认识,增强对托育机构的信任度。
(十一)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方面
(1)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厘清责任清单。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2024年3月18日,市卫健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审议了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并于同日印发。主体责任清单分为责任内容、责任项目、监督追责三个部分,具体内容20条。同时,制定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围绕理论武装、干部队伍建设、意识形态、机构改革、巡察整改、党的建设等方面,列出具体工作措施123条,其中,监督责任27条,推动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落细,印发党组工作要点,主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工作、述责述廉部署会和报告会。考核22个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整改。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亲自动员部署,带头示范学习,深入研讨交流。举办专题读书班,以“学党纪、正衣冠、践医心,努力守护人民健康”为课题,以卫健系统纪律建设的“八个要不得”为教材,作廉政教育专题党课,倡导医者仁心,杜绝违规违纪。
(2)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内容。制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从安排部署、督促落实、示范带动三个方面,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督促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处室、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履行双重责任,做到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
二是建立联系制度。结合“快字当头提效率,机关带头转作风”专项行动,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建立市卫健委领导干部联系直属单位工作制度。对联系单位、联系时间、联系方式等进一步细化,进一步明确。委领导以党课宣讲、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督导等方式,带头深入联系单位,宣讲政策、调查研究、指导检查,帮助联系单位解决问题,实现作风转变,做到联系到位、指导到位、督导到位。
(3)关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用好廉政教育“教科书”。结合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下载中央电视台反腐纪录片《零容忍》5集,整理典型案例30个,梳理以案说法20篇,编印医疗反腐典型案例书籍。
二是上好廉政教育警示课。组织开展警示教育,用活用足案件资源,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邀请市纪委监委领导作廉政党课辅导,以案说法、以案明纪。通报三起典型案例,以案说德,以案说责,引导党员干部常敲思想之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三是廉政教育讲好身边事。弘扬医者职业道德精神,强化医德医风教育,以院士抗疫、白鹭抗疫、医者仁心为章节,整理抗疫一线、临床岗位等医务人员事迹材料,编印医者仁心典型事例书籍。通报表扬100名最美护士,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提高业务能力。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熟悉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履职程序、方法要求,认真遵循六项工作原则,正确领会派驻机构工作要求,充分运用派驻机构九项工作方式,加强对市卫健委领导班子的监督,做实做细政治监督。
二是加强监督力度。邀请市纪委五室领导列席市卫健委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指导。对指出的“班子成员对议题知悉不够”的问题,即知即改。2024年5月9日之后,市卫健委党组每次召开会议,都提前一天将党组会议材料呈报领导班子成员审阅。同时,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列席市卫健委党组会议,全程监督指导。2024年以来,市卫健委党组印发了党组工作要点,修订了议事规则,召开了述职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动员部署会,梳理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驻委纪检监察组均较好履行了监督职责。特别是主体责任清单的制定,较好将监督职责列入党组清单、党组书记清单、班子成员清单。
(5)关于落实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缓慢的问题
一是明确工作内容。印发《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市计生协会、市红十字会)纪检监察组2024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点题整治”是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之一,要求市卫健委把群众点题整治当做纪检监察组的重要工作来抓,把纪检监察为民惠民落到实处。明确今年的两个“点题整治”项目,并将其纳入市卫健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一体推进,全面整治。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将“点题整治”工作,作为市卫健委办公会议题,将责任细化到人、确定分管领导、责任处室,明确整治时限。驻委纪检监察组派员列席办公会,共同研究工作方案,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加快整治进度。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点题整治”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定期反馈、销号整改。强化自查自纠,完善公开监督机制,通过微信群、“健康厦门”公众号等形式,通报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有力有效推进“点题整治”工作。
三是下沉一线指导。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纪检监察组领导和成员多次深入市卫健委直属单位,深入临床一线,开展工作调研,掌握工作实情。与市卫健委党组同向发力,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做实日常监督,通过一线监督、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点题整治”成效进行常态化跟踪督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规范问题和肿瘤基因检测不规范问题,运用联合督查、重点抽查、市区联动等方式提升点题整治质效,确保整治项目“点”到“病”除。
(6)关于执纪问责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同向发力。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与驻委纪检监察组建立联动机制,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市卫健委党组全面领导,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面监督,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数682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有提升。
二是严格执纪。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根据上缴款项金额数、人员身份、上缴款项时间、涉事情节进行分类处理,制定《关于处理我市部分医院医务人员涉及带金销售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把握处理尺度标准,为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提供参照。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涉及“带金销售”问题的人员,主动说明情况、主动上缴违法违纪所得。4月1日以来,市卫健委廉政账户收到主动上缴1357万余元,推动主体责任部门开展第一种形态处理687人次。2名公立医院院长受诫勉处理,2名公立医院副职领导受警告处分,3名公立医院院长受批评教育,执纪问责能力有所提升。
(7)关于对下级纪委工作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力度。开展全覆盖式走访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切实摸清直属单位纪检队伍存在的人手不足、兼职较多,业务能力不强、办案水平不高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挂职锻炼、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今年以来,选派1名公立医院纪委书记在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1名公立医院监察审计室主任在驻委纪检组跟班学习,2名公立医院纪检监察干部在驻委纪检监察组挂职。同时,建立自办案件划片审理工作机制,从市属医院挑选5名划片审理组成员,开展划片审理培训。
二是优化队伍结构。不断建强纪检监察队伍,选任市属公立医院纪委书记3名,对1名市属公立医院纪委书记实行轮岗交流,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监督执纪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方面
(1)关于对下属单位医疗器械、信息化项目等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有效防范。不断完善设备采购相关制度,印发《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推进采购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精心筹划、合理安排,按边规划、边试点、边推行,边总结、边提高、边巩固的原则,启动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按“统招分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采购方式和范围、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方法、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和流程,引导医用设备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二是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按“试点先行,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模式,将2024年度品种金额大、数量多、临床需求共性度大、成熟度高的987台医用设备(预算金额5.89亿元)纳入集采范围。已完成第一批集采的设备预算金额4446.8万元,中标金额1761.54万元,比预算金额下降近2700万元。
(2)关于招标采购设置倾向性条款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流程。抽调政治素质较强、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的5名同志,成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协调医用设备采购工作,规范直属单位采购流程,合理设置招标参数,指导市属公立医院制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专班多次召开医用设备临床需求调研会,收集市属公立医院试点集采项目需求情况表、项目委托采购协议书,并对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参数设置等逐一审核,确保不出现“设置倾向性条款”问题。针对部分医院临床、设备采购单个科主导确定设备采购工作、存在品牌倾向性问题。工作专班紧扣参数设定,严格工作程序。在参数核定阶段,第一步组织专家及集采医院代表,根据医院需求将报名厂家的参数逐一比对,充分调研,确保形成的需求参数满足3家及以上品牌满足条件。第二步邀请第三方临床专家及设备专家两组开展两轮功能需求参数、招标文件初稿的互审论证。通过层层审核、多环论证,避免了以往单个科室主导的问题,明确了无唯一性条款,保证了参数的公平性,杜绝了“倾向性条款”。2024年以来,在市卫健委检查、各单位自查自纠、第三方审计中,没有发现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市中医院等直属单位设置“倾向性条款”问题。
二是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引入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立医院进行审计检查。对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市中医院等14所医院进行审计,发现合同约定与磋商文件不一致、合同签订日期超过规定天数等97个问题,97个问题得到较好整改。
(3)关于未按照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
一是情况说明。2019年12月,原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采购“2020—2023年健管师网络课程”项目。因疫情暴发,所有线下培训取消,健康管理师培训推行线上授课模式。原卫生人才中心通过沿用原来合同方式,向北京健康护航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健管师网络课程,单价300元,有效期1年。当年是健康管理师全国统考政策调整收官之年,线上培训业务拓展至全省范围及其他部分省市,报名培训人员突增,达9千人,累计支付课金200多万。2020年之后,因政策调整停止健康管理师业务,再无此类情况。
二是整改情况。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采购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了“应招尽招”的工作流程,严格了内控制度。同时,组织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业务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和操作能力,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023年8月至今,在第三方审计和市卫健委工作检查中,没有发现“应招未招”的情况。
(十三)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严格方面
(1)关于下属单位津补贴发放、公房出租等方面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4年3月15日,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领导班子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人员,集中认真学习《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请示》等文件。2024年4月18日,收集国家级、省级、市级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文件17份,由分管领导组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熟悉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流程、操作流程、成果管理等,进一步掌握了实施转化、规范公示等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领导,细化规则。调整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体工作落实。草拟《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净收入核算、公示内容实施细则》,并征求各科室的意见建议。针对反馈的9条意见,2024年4月7日,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领导班子组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讨论,进一步明确成本、公示内容、非在职人员的劳务费等。2024年4月29日,印发《实施细则》。
二是市消毒站整改情况
一是签订租赁协议。2024年4月12日,根据《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相关规定,厦门市消毒站与租赁人签订了《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参照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区域地块小区附近公租房价格,从2023年1月起,以新的价格重新计缴。
二是及时收缴租金。参考2023年公租房租金,收取租赁人29元/平方米/月×优惠比例30%×调节系数=20.21元/平方米/月。确定租金建筑面积68.57平方米×*20.21元/平方米/月=1385.79元/月,向租赁人收取2023年应补缴的租金14981.88元,已转入消毒站账户。
(十四)关于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有缺位方面
(1)关于党组统筹谋划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学《条例》,提升领导能力。2024年5月15日,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认识中央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求班子成员按照《条例》要求,对照实际抓落实,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党组统揽全局的领导作用。
二是订规则,规范议事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规则、议事程序、议事执行、工作纪律、材料备案等工作进行细化,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党组议事范围的第一项第七点提出,“全市卫生健康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部署和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事项。”
三是抓落实,落实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按程序进行议事决策。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由组织人事处审核,报党组书记同意后方可上会。必须由党组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讨论过程和结果记录在案,并形成会议纪要,加大会后执行力度,确保会议决策落实。市委巡察以来,召开了党组会议28次,研究重大资金使用8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6次,基建、医疗信息化项目建设5次,中医药、普惠托育、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5次,党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2)关于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1月9日,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了市委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党和国家组织机构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落到实处。进一步确立了“一盘棋”的改革思路,明确了党组负总责、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平稳推进改革。坚持总体谋划、分步落实,按照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的原则,按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衔接顺畅,按照市委机构改革要求,在3月底前完成机构改革任务。2024年3月,原市卫健委老龄健康处3名工作人员转隶市民政局,相关工作职责、干部人事档案等同时划归,顺利完成市委赋予的机构改革任务。
三是整合内设机构。按照“先转隶、再‘三定’”的原则,科学合理、紧张有序地组织实施处室职责调整工作,进一步梳理各处室职责,多次与市委编办协调沟通,修订“三定”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机关机构改革、疾控体系改革等,将市卫健委(市疾控局)原有的20个处室调整为19个,加快内部融合。调整设置传染病防控处、传染病预警处置处(食品安全监测处)、公共卫生监督处、医疗应急监督处等4个处室。调整了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财务处、体制改革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妇幼健康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宣传处、机关党委等9个处室的职责。通过整合机构、强化职责,推动机构职能协同高效。
(3)关于对下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监管不严的问题
一是注重学习。2024年5月15日,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进一步认识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认清了党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监管不严等薄弱环节。同时,将监督责任纳入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三重一大”决策执行的监督重点,压实对“一把手”的监督责任,细化述职评议等监督措施,健全专项督导等监督方式,监督责任更加清晰。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先后组织党员,逐篇逐段逐句逐字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重点学习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进一步掌握了组织设置、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委会建设等内容,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理清了工作思路,为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供较好支撑。
二是完善规则。选派1名经验丰富的处级干部,到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现场指导,详细解读政策要求,明确界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内容,指导其规范决策流程,切实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重新修订支委会议事规则,先后于2024年3月29日、5月9日印发,4月22日,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还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新修订的议事规则。新修订的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内容、议事程序、决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细化,两个单位都明确了1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项目由支委会议研究决定。市委巡察以来,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1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都能按程序经支委会研究决定;厦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厦门市医药研究所)党支部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会会议31次,研究党建工作14次,意识形态工作4次,干部选任工作3次,财务管理工作8次,评先评优3次,市委巡察整改2次,规章制度建设8次。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召开支委会议67次,研究党建工作12次,意识形态工作5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8次,财务管理工作7次,评先评优2次,市委巡察整改2次,规章制度建设8次,“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规定执行较好。
三是强化督导。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22个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督导检查。注重检查“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检查共发现存在问题42个,没有发现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如,第一医院、中山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均修订了议事规则。今年以来,这四所医院的200多项“三重一大”事项,均能按规定经党委会议研究。
(十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规划不够科学的问题
一是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3月至4月,市卫健委组成干部调研组,深入一线、深入临床,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会交流等多种形式,全面收集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与存在问题。从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干部三个方面着手,对干部队伍的编制配备、人员数量和年龄、性别、专业结构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形成调研报告,较准掌握干部队伍建设的真实状况。
二是科学规划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和厦门市贯彻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若干措施》的部署要求,结合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结合全市卫生健康资源总量增加、新建医院数量增多等实际,针对干部年龄老化、轮岗交流不足、班子配置不合理、干部规划不科学等问题,列出八条整改措施,争取经过三年时间持续推进,使干部队伍数量满足新建医院开业要求,处级干部平均年龄减少2岁,达到规模更加充足、年龄结构更加合理、能力素质更加过硬、管理机关更加健全的目的。
三是大力培养年轻干部。建立年轻干部数据库,加大培养力度,按照成熟一批、使用一批的原则,选拔任用年轻干部。2024年以来,在机关选拔4名80后处长、3名80后副处长、1名90后副处长,免去1名70后副处长职务,免去1名明年退休的处长职务,机关处长近三年退休的由巡察时的5名减少到现在的3名,平均年龄减少2岁。空缺处长岗位由巡察时的4名减少到2名。
四是实行干部轮岗交流。突出人岗匹配,将岗位需求与个人意向、专业素养有机结合起来,对13名机关干部实行轮岗交流,激发干部活力。中山医院总会计师、市仙岳医院1名副院长交流到第一医院任职,市海沧医院纪委书记和总会计师分别交流到市仙岳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任职,心血管病医院1名副书记交流到中山医院任职。
五是合理调配领导班子。按照政治素质强、专业技术精的要求,合理调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年龄、专业结构。已选任第一医院副院长2名,市中医院院长1名,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副院长、市儿童医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各1名,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各1名,选派1名机关处级干部兼任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书记。中山医院近三年内退休的院领导由5名减少到3名。对市仙岳医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免去1名副院长职务、原纪委书记调整为党委副书记、调任纪委书记1名,提任副院长2名。现有的7名领导班子成员中,有3名长期从事精神疾病临床工作。院长陈进东兼任医院精神病学教研室主任,在国家、省市精神分会兼任多个职务,还有2名副院长是从精神病区主任岗位上选任的,也在省市级精神分会兼职,这3名院领导熟悉精神卫生专业,掌握市仙岳医院全面建设情况。调整后,市仙岳医院领导班子年龄、专业结合更加合理。
(2)关于未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形成共识。2024年5月15日,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干部选任程序及公务员队伍职务与职级序列、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职级与待遇、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形成了将年度考核、工作表现与职级晋升挂钩的共识,破除了照顾干部、退休前晋升的普惠制观念。对照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15条规定,进一步弄清试用期是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综合考核拟任干部在综合素质、党性修养等方面是否与职位、岗位相匹配的关键步骤。2024年以来,对试用期内的12名领导干部进行考察,没有发现因人岗不相适被调整岗位的情况。
二是突出标准,树立导向。在考察干部时,突出政治标准,完善政治表现负面清单评议表,重点看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将政治标准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全过程,对政治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等次、工作表现一般的不予晋升职级。2024年3月,1名二级调研员到龄退休,虽然符合晋升一级调研员资格条件,但因任职时间不是太长等原因,退休前没有晋升一级调研员。2024年1月,免去1名2022年4月晋升职级、2025年10月退休的处长职务,选任年轻干部主持工作。在干部选任中,加大向一线倾斜的力度,选拔任用一批承担重点工作、从事临床一线工作的干部,树立一线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2024年以来,共选拔任用领导干部13名,其中3名抗疫一线干部任机关处长,医政处处长陈兰获国家级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白求恩式好医生等多项荣誉,规信处处长叶荔姗是厦门市拔尖人才、获评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和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疾控处处长沈理通是福建省最美医生、健康厦门建设先进个人;3名一线临床专家任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第一医院副院长陈琼华获全国妇幼健康科技成果一二三等奖各1项、省市科技进步奖8项,第一医院副院长叶峰是市肿瘤内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林清国是同安抗疫期间表现突出的干部。
三是规范程序,提高质量。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分析研判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任前公示等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将日常表现、工作实绩、群众评价等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根据市委组织部通报,2023年度市卫健委选人用人总体评价98.5%,从严管理评价98.5%,晋升一级调研员工作评价97.0%,新提任领导认同率99.5%,新提任一调认同率98.5%,整改评价98.5%,在全市71个单位排名第24,与往年相比,排名实现大幅提升,为2018年以来最高排名。
(十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规范方面
(1)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培训。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征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选编》,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掌握相关规定,提高法规意识。2023年11月、2024年10月,组织机关、基层600余名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分四批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精心设计课程内容和实践活动,涵盖了党的理论知识、党建实务操作、党风廉政建设、党务信息化管理等多个方面,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讲解,又有生动具体的案例分析,还有互动交流的研讨环节,确保了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通过模拟演练、经验分享等方式,帮助党务干部掌握了党建工作的基本流程、方法和技巧,提高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对照要求,召开会议。为保证市委巡察反馈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能够高质量的召开,根据市委巡察办反馈意见要求,市卫健委党组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和班子建设的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024年4月12日,市卫健委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列出七项议程,6名党组成员均参加会议,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均派员到会指导。到会领导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会议准备比较充分,问题查摆比较全面,原因分析比较透彻,相互批评较有辣味。
三是通报提醒,全面整改。充分利用厦门“党建e家”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在线巡查,适时通报直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完善有关信息,及时提醒党员干部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印发《基层党建工作巡查“五查五看”》,要求所属党组织对照“五查五看”标准,常态化开展线上自查。2024年连续三次缺席组织生活的党员54名,其中机关处长1名、直属单位领导干部3名、其他党员50名;连续缺席组织生活5次以上的10人。机关党委对54名党员进行了通报,按干部管理权限,市卫健委对3名委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其余50名党员由各自单位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
(2)关于部分党组织届满未换届的问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安排,组建筹备工作专班,前往市财政局机关党委学习交流选举筹备工作事宜,现场借阅相应材料,成立换届考察工作组,紧锣密鼓推进机关党委、纪委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指定考察组组长,由机关党委牵头,在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抽调政治素质较好的干部为组员,有序开展换届考察工作。巡察报告指出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急救中心党总支、中心血站离退休党支部换届工作全部顺利完成。
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强化责任意识;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立即整改。依托“厦门党建e家”平台,对各直属党组织换届工作开展排查,列出年度需换届的直属党组织,并以电话形式,及时逐级提醒直属各级党组织按时换届;按照规定流程,指导组织已到换届时间的市仙岳医院党委、中心血站党总支等党组织顺利完成换届工作。
三是强化工作指导。组织下属单位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下发《党建工作提示》,强化党建工作指导;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纳入培训课程,以训促干,提升党务干部相关业务能力;派员指导下属党组织换届工作,前往现场,对换届工作流程、文书材料、会场布设等进行指导,按规定程序推进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指导下属单位按期换届、调整设置和涉改单位设立党组织、党组织整建制转移等共11家。
(3)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2024年5月15日,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点学习第三章《职责》和第五章《决策执行》等内容,明确党组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重要事项。
二是严格落实规定。按《中国共产党章程》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2024年起,机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均提请党组研究决定。2024年机关党委党员发展计划已提交党组研究同意并下发,年度计划发展党员70名,正在按规范程序有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机制。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制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对标作业;严格把关,加强二级预审;序时推进,把准工作进度;加强教育,对发展党员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落实“双培养”机制,扎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统筹开展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工作,切实提升工作质量。
(十七)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要求不扎实方面
(1)关于市委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专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项目竣工决算滞后的整改情况
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基建办牵头,多次协调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自规局、市财审中心等建设投资管理部门,指导帮助、协同推进相关项目的决算工作。多次组织代建单位和业主单位召开竣工决算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项目决算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明确项目建设(代建)单位落实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并以周报的形式督促指导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加快完善相关决算材料。2023年10月,22个项目竣工决算滞后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是枋湖南路185号办公房无偿出租落实整改情况
市卫健委多次与湖里区政府协调整改工作,根据湖里区政府的意见,2023年9月18日,市卫健委发函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待禾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新址建成后再收回。并根据市委国有资产巡察“回头看”工作专班的意见,请湖里区政府加快推进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项目建设立项,明确交回枋湖南路185号1号楼的具体期限。2023年11月16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复函,要求市卫健委将枋湖南路185号1号楼移交该局,后续禾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续租事宜,由该局办公用房事务中心具体负责对接办理。
(2)关于班子成员交流融合不充分的问题
2024年4月2日,市卫健委党组印发《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制度》提出了党性原则、平等原则、求实原则、诚恳原则等4条谈心谈话基本原则,明确了岗位调整必谈、考核测评必谈、受到奖惩必谈、重大决策必谈、生活困难必谈等5个谈话方式,规定了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谈话次数。《制度》的印发,充分调动了积极因素,有利于化解各种矛盾,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按照分工协作、相互补位原则,2024年6月13日,市卫健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调整了领导分工,实行AB角协作制度,共同推进事业发展。
(3)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
2024年2月1日,市卫健委党组召开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专题培训会,机关二级以上调研员、处级以上领导,直属单位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200余人参加。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对全市相关工作作安排部署,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有关领导进行专题培训辅导。同时,印发填报指南和相关要求,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规矩意识。指定1名同志,逐一录入125份报告,逐一查核验证,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2024年以来,共核查36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如实报告率97.22% 。
(4)关于基层党支部书记空缺的问题
市卫健委党组对市属单位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研判,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市第三医院党委书记、市儿童医院党委书记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形成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市儿童医院党委书记已配备到位,市第三医院党委书记考察人选已经确定,1名机关干部兼任市医学交流中心党支部书记。截至目前,21个直属单位中,除市第三医院外,其他单位党组织书记均已配备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正在整改尚未完成的事项
(1)关于急救站点数量不足的问题
急救站点建设涉及市委编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编制和运营资金很难一次性落实到位,2024年新增急救站点还未全部完成。下一步,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调急救站点建设工作,建好基础设施,建成急救站点,不断提升医疗急救服务水平。
(2)关于2015年机构改革后9名人员一直未轮岗的问题
因专业不匹配、无合适人选等原因,2015年机构改革后9名人员3人还未轮岗。下一步,将进一步突出人岗匹配,将岗位需求与个人意向、专业素养有机结合起来,对机关干部实行轮岗交流,进一步激发干部活力。
下一步,市卫健委党组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抓好整治落实,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仓、全部归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057607;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栋701室,邮政编码:361001。
中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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