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0123-09-09-2026-001
    • 备注/文号:厦卫监督〔2026〕7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8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5-08 10:05

    各区卫健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等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6〕63号)和《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闽疾控局监督函〔2026〕36号),现将厦门市2026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学校、托育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抽检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机构资质、人员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文书管理、重点病历、生物医学研究管理、医疗数据管理、互联网诊疗管理、医疗美容广告发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细胞与基因治疗、违规开展相关技术、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泄露或买卖患者就医信息、欺诈骗保涉医行为。

      (六)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我市2026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详见附件1-6。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动员部署,加强人员培训。各单位严格按照我市2026年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安排,组织动员部署,提出任务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计划。针对今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的任务特点,根据《厦门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规范涉企检查规定,加强人员针对性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二)统筹协调兼顾,严密组织计划。在执行随机抽查任务过程中,要按计划组织推进,统筹日常监督检查、驻点监督、跨部门联合检查、专项行动检查等检查活动,运用“闽执法”平台开展“综合查一次”,合并各专业检查事项,做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减少对受检单位的干扰。要聚焦老百姓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加强热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整治纠正。

      (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与服务并举。随机监督抽查过程中,要始终秉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持续推行行政指导和说理式执法,对检查对象进行指导、提醒、告知、劝阻、教育和约谈。监督抽查过程中,发现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要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到位;对危及公共安全、危害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由本级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协调省、市级疾控机构协助开展检测。省级任务清单中涉及的检测任务纳入属地检测任务,由属地疾控机构(或当地协调委托的检测机构)承担完成。

      (二)市疾控中心要强化对各区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省本级抽查任务采取与属地联合监督执法方式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由属地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整改落实和立案查处。

      (三)各单位在抽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各区要按照计划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提交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对各区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统计和分析,并报送市卫健委公共卫生监督处和医疗应急监督处。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委和市疾控中心联系。

      市卫健委联系人:

      公共卫生监督处  林聪超,联系电话:2057358;

      医疗应急监督处  黄磊,联系电话:2105768;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联系人:程娟,联系电话:5281536。

      市疾控中心联系人:

      法制稽查处  林津,联系电话:2667605。

      附件:1.2026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2.2026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3.2026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6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5.2026年医疗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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