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0123-09-01-2024-047
- 备注/文号:厦卫函〔2024〕68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8
民进厦门市委:
《关于建立一体化检验中心系统提升岛外卫生服务短板的建议》(第202440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以人民健康为导向,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持续提升基层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收到提案后,我委第一时间与岛外四区卫生健康局沟通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能力情况,并征求相关意见。
二、措施与成效
(一)提升岛外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配备水平。在市级财政支持下,2024年我市岛外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补助款从每家40万元提升至每家50万元,同时,对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参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予以补助。对于同安区2家预计于2024年中开业的美林、祥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先拨付当年度每家50万元设备补助款。2024年,在全市卫生健康支出108.95亿元,同比下降5.2%背景下,全市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更新及添置经费从2023年度的1750万元提升至2024年度2350万元,提增600万元,增幅达34.3%。其中,新增资金中有450万元投入到岛外地区,占比达75%。该经费将由各区卫生健康局统一调度,用于解决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短缺的问题。
(二)提高岛外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检验服务能力。我市以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及社区医院创建为抓手,以《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为指引,指导岛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检验项目、加强临床检验管理,包括定期开展实验室室内质控,评估室内质控各项参数及失控率,对评价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持续改进;参加我市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临床检验中心分析质控样品并将成绩反馈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测评成绩较差的实验室给予关注和指导。截至2023年底,我市岛外地区拥有国家级“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家,占比54.2%,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标准11家,已实现基层全覆盖。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级社区医院验收,能为患者提供符合要求的简单的住院类服务项目。岛外地区2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设家庭病床服务,可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中进行检查、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提供上门家庭病床服务,2023年含基层民营医疗机构在内共试点建床2086张,满足居民就近就地的基础性治疗服务需求,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
(三)做实岛外基层医疗机构可承担的检验项目。岛外2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常态化开展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能够满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老年人免费体检要求,2023年,岛外四区合计体检约15万人次。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能够提供便常规、淀粉酶、血清电解质、血糖检测、ABO 红细胞定型、ABO 血型鉴定等检验项目,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机构能够提供心肌损伤标志物、肿瘤标志物、血气分析、微生物等检测,对于部分临床诊疗需要而不能提供的检验项目能委托上级医院或第三方检测中心等单位提供服务。
(四)加强岛外基层医疗机构检验人才队伍建设。受历史因素影响,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相对不足。相对三级医院而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保障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单位,其功能定位与三级医院有差异。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3051人,具备本科学历人员占比约76%,具备硕士学历人员占比近9%,岛外略低于岛内,但没有显著性差异。检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类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有本科学历以上人员占比约85%,能够满足辖区绝大多数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因此,在人才需求层面,基层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与三级医院有区别。为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结构,2023年我委推动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控制数从每万常住人口7.5人提升至10人,重新核定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控制数总量5297名,并以区为单位允许全区统筹、动态调整。人员控制数作为单位岗位设置基数,鼓励各区及时补充专业技术人员,待现有空编资源用好用足后按机构编制程序调整补充事业编制,为进一步补充基层检验技术人员、提升平均学历水平夯实工作基础。
三、今后推动计划
建立一体化检验中心系统提升岛外卫生服务短板很有必要,我委对此建议表示认可与支持,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区卫生健康局,统筹资源、整体谋划,推动岛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水平提升及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鼓励各区结合实际,依托辖区内的已有或新建成的三级综合医院,探索建立区级检验共享中心,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法独立完成的检验项目,加强检验检查质量控制,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二是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拓展检验检查项目。将能够在基层完成的检验检查项目留在基层开展,同时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激励考核作为引导,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特色科室,依托具有合作关系的医联体机构拓展检验检查项目,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
三是促进检验服务质量持续改进。一方面,加强与厦门市临床检验中心的合作,督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参与厦门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另一方面,依托厦门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平台,组织开展室间质控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检验服务同质化水平。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姚冠华
联 系 人:戴俊生
联系电话:0592-2057307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