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厦卫政法〔2021〕37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06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2-06 09:29
     各区卫生健康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相关处室:

    今年124日是第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宪法宣传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2021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司发通202179)和省、市有关“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做好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的重大作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时间安排

    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从2021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1129日至125日。

    四、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三)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四)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五)《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卫生法律法规。

    五、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各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 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 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

    (二)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宪法。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区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宪法,特别是深入学习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医院主题活动。各区、各单位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干部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宪法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形式。各区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印制宪法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在各类LED显示屏、宣传展板播放宪法内容,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宪法宣传教育形式。市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至少更新一期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内容。

    (五)参加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户外宣传活动。请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做好准备,提前印制宣传材料、宣传品,组织人员参加市依法治市办124日当天在中山路公共法律服务驿站举办现场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普法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将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指标,推动述法工作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单位特点,积极创作、制作符合中央和省里精神、贴近群众生活的宪法宣传品,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准确性、实效性,确保宪法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各区、各单位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5下午下班前报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2970337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112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司法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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