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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试行)
发布时间:2020-01-31 17:27 | 字号:

为指导和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工作,根据原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2019)标准规定,结合疫情特点,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消毒原则

1.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文化娱乐场所(电影院、KTV、剧院、室内游乐场等)、车站候车室(包括地铁运行站点)、超市、购物中心、书店、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及交通工具空气、物体表面开展预防性消毒

2.预防性消毒原则上由业主单位负责。推荐采取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必要时进行适度的消毒处理。

3.针对消毒对象和消毒场所的不同,选择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消毒方法,化学消毒建议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中高效消毒剂。

4.有疑似或确诊病例出现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按照《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开展终末消毒,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进行。

二、消毒方法

1.空气消毒:不得使用中央空调,营业中开窗通风;无开窗条件或通风不良的环境,开启空调新风系统强排以增加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单位可在中央空调回风系统加装紫外线灯等空气消毒设施。

2.物体表面:经常触摸的部位(扶手、电梯按钮、门把手、桌椅、售票窗口、自助购取票机、洗手池、水龙头、推车、购物篮、马桶等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可以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每天在营业期间消毒23次。

3.宾馆、饭店用品:床上卧具和毛巾可煮沸消毒或送清洗消毒公司进行消毒。可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物品30min。含氯消毒剂现配现用,消毒后及时取出,用清水漂洗干净。

餐饮具可用煮沸或蒸汽消毒,作用10分钟;也可用红外线消毒柜进行消毒;也可采用化学消毒法,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浸泡2030min后用清水清洗。

洗脸池、浴缸、坐垫可使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擦拭,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

拖鞋(非一次性的)可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20分钟左右后用清水冲洗。

4.交通工具:尽量开窗通风,对经常触摸的部位(扶手、座椅、车门、内壁等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可以用250-500mg/L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消毒过后用清水擦拭。应在每班次营运前消毒一次。

三、注意事项

1.工作人员应有个人防护意识,加强手部清洁和消毒,采用流动水洗手,必要时采用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2.预防性消毒工作人员采用一级防护,选择一次性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橡胶(或丁腈)手套。

3.消毒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4.所使用消毒剂应为正规企业生产的符合我国相关规定的产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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